韶关市特殊教育学校2016年秋季招生简章
一、 学校情况
学校创办于1959年,是一所以听障、智障两类残障少年儿童为教育对象,集思想道德熏陶、文化知识教育、康复训练、技能培训于一体的全寄宿九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学校隶属韶关市教育局。办学以来,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根据听力残疾、智力残疾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进行缺陷补偿,潜能开发,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有一定劳动技能的合格劳动者。学校环境优美,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管理规范,是残疾少年儿童快乐的学园和乐园。
二、招生范围
听力残疾:韶关市三区两市五县;
智力残疾:韶关市武江区、浈江区;
三、招生对象
招收听力残疾儿童一年级新生1个班12人,年龄为6—10周岁;招收走读制智力障碍儿童一年级新生2个班20人,年龄为6—10周岁。(备注:招收生活能自理、没有自残自伤及攻击行为、没有传染病、适应学校一般学习生活且能参与必要康复训练的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4月25—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6:30)。适龄残疾少年儿童由家长或监护人带领前往学校招生处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上交相关证件及所需材料。
(二)报名地点:韶关市芙蓉东路2号 市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处
(三)提供证件材料及要求
按学生户籍类型提供,所有材料必须验原件,并交A4大小的复印件各一份,请按下列顺序装订。
1、全市听力残疾及武江、浈江两区智力残疾的城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提供以下资料:
(1)新生报名信息表(报名现场填写);
(2)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儿童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残疾证及相关医学鉴定(市级以上医院或相关检测机构检查的两年内有效的智力测评、听力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登记照1张;
(6)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户主页、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7)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一种): ①购买商品房:儿童父母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②租房: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并且还需提供本租住地所在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出的居住证明;③自建房、集体户等其他类合法住房的有效证明及交款收据等,集体户需同时提供户口地址页。
2、全市听力残疾及武江、浈江两区智力残疾的非本市户籍的适龄残疾儿童提供以下材料:
(1)新生报名信息表(报名现场填写);
(2)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儿童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残疾证及相关医学鉴定(市级以上医院或相关检测机构检查的两年内有效的智力测评、听力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户主页、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6)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登记照1张;
(7)监护人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一种): ①购买商品房:儿童父母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②租房: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并且还需提供本租住地所在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出的居住证明;③自建房、集体户等其他类合法住房的有效证明及交款收据等,集体户需同时提供户口地址页;
(9)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期内的监护人居住证;
(10)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开出的《就学联系函》。
五、招生程序
1、办理报名登记及交付相关材料;
2、学校招生小组对报名的适龄儿童进行评估;
3、学校招生小组对报名的适龄儿童上交的资料进行核查;
3、对报名且材料符合要求的适龄儿童进行为期一周的学校学习生活适应评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经评估符合就读条件的,于7月4—6日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报名咨询
联系地址:韶关市芙蓉东路2号 韶关市特殊教育学校
邮政编码:512026
办公电话:6970261
联 系 人:王老师、谭老师
七、其他说明
本次招生是针对未入学的一年级新生,现已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在新生招收范围内。
韶关市特殊教育学校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