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一中实验学校2016年秋季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韶关市《2016年秋季韶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和韶市教【2016】35号文《对<韶关市一中实验学校关于2016年秋季招生计划的请示>的批复》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秋季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招生计划:
2016年秋季招收七年级新生16个班,每班50人,合计 800人。
招生对象:
2016年应届小学毕业生且必须参加我校的面谈。
报名办法:
按教育局的要求必须在“市区民办初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上报名。每位考生可填报2所民办初中。
报名网址:见韶关教育信息网
报名时间:2016年6月6日-11日
招生办法:
1、面谈。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我校今年秋季招生工作继续采用面谈等方式进行。我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通过网上报名登记的审查,按照招生计划的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谈的学生名单。面谈程序分课堂体验和单独面谈。凡体验课的综合评价为A等和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优异的学生可免于单独面谈直接录取,其余学生参加下一环节的单独面谈。
面谈时间:2016年7月10日~11日。
面谈地点:韶关市一中实验学校教学楼。
2、录取。我校将依据学生的面谈成绩和《学生成长记录册》进行择优录取。录取名单7月13日将在我校公告栏上公布。
3、特长生招生。我校将招收不超过总计划5%的体艺特长生(含篮球、音乐、舞蹈、美术)。有意者可到我校学生工作处(办公楼二楼)咨询。电话:0751-6919170
收费标准:
根据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生每学年一次性收13000元。按省、市有关义务教育阶段免除书杂费文件的精神,免收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2130元,实收10870元。住宿费、校服费按标准另行收取。
缴费账号:
开户名称:韶关市一中实验学校。 账号:800200000004721430
开户行:韶关市区武江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奖励办法:
1、新生奖学金:
我校将在录取结束后的分班前,将组织所有新生进行一次入学摸底测试。凡在入学摸底测试中优异的新生(限30名)将获得三年学费的新生奖学金。凡在入学摸底测试中成绩优良的新生(限70名)将获得一年学费的新生奖学金。
2、年度奖学金:
学校设立一、二、三等奖学金,每学年评奖一次,一等奖学金一年学费,二等奖学金一年学费的60%,三等奖学金一年学费的30%。奖学金获得的人数以当年该年级学生总人数的百分比来确定,分别为2%、4%、6%。(入学时已经提前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参加奖学金的评定,但不重复奖励)。
3、奖学金评定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韶关市一中实验学校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