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烈士子女除提供 “子女关系”的户籍证明外,还需提供《烈士证书》或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烈士相关证明(包括烈士通知书文号、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烈士子女抚恤金发放证明)
(2)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规定享受中考招生优待对象须向所在部队提出申请,由所在部队师级单位及以上(武警部队支队级别及以上)政治机关予以认定并出具证明,再由当地人武部、民政局审定。
附件:
1.非温岭户籍考生在温岭初中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
2.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节录)。
3. 台州市中考“三侨生”身份审核表
4. 温岭市2014年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申请表
温岭市教育局 温岭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4年3月18日
附件1:
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非温岭户籍考生在温岭初中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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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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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籍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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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1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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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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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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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签发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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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按身份证住址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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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经历
证明
(所在
初中
填写) |
1.该学生经 (招生渠道)进入我校。
2.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 (转学学生在此如实填写当时中学名称,非转学生填写“我校”,下同)初一年级就读。
3.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 初二年级就读。
4.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 初三年级就读。
特此证明。
学校负责人(签名)
(中学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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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名):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
(浙政联〔2013〕2号)(节录)
三、关于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优待
(一)军人子女符合中考报名条件,参加各地中考报考普通高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降30分录取。
1、烈士子女;
2、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部队军人的子女;
3、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
4、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5、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
(二)军人的子女符合中考报名条件,参加各地中考报考普通高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降20分录取。
1、作战部队(“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军人的子女;
2、在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3、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
4、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5、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6、受正大军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三)除上述(一)、(二)款以外的其他军人子女在中考时降5分录取。
附件3: 台州市中考“三侨生”身份审核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报名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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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基本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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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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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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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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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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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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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生
身份类别 |
归侨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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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居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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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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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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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侨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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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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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家长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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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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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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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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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居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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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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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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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或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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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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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归侨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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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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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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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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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侨办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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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侨办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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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考生身份类别请在空栏中打“√”。归侨考生填写本人侨居国、出国、归国时间。
2、此表一式二份,并附户籍、身份、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后,一份由县(市、区)侨办留存,一份交同级考试机构。
附件4:
温岭市2014年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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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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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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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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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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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应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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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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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理由 |
如获奖的请写明获奖时间、名称、组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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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属实,若因填写有误、不详或不实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申请人: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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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证明 |
负责人签名: 学校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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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招
生办
公室
审核 |
加________分 核分人签名: |
注:请附加分材料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