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教〔2014〕60号
关于做好武义县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街道教育办公室、城区四所小学、城区两所公办幼儿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武义县2014年中小学招生计划及实施意见》(武政办〔2014〕36号)的文件精神,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要求
1. 依法确保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按时入学
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严格控制在2008年10月31日前出生。初中新生为2014年的小学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3周岁。
各校必须确保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按时进入小学和初中学习。未入学者,依法由学区所在学校及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动员入学。
2. 一律免试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严格实行免试入学。各类学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招生不得以成绩作为入学依据,任何学校和个人都不得拒绝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尤其是残疾儿童少年、务工人员子女、学困生以及家庭有困难、行为习惯有偏差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3. 切实保障务工人员子女的受教育权利
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在规定的时间内,携相关材料就近向居住地学区学校申请入学。居住地学校学额已满的,可向邻近学校申请,学校在有空余学额的情况下不得拒收。不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居住地学校要劝其回原籍就读,不愿回原籍的可选择到民办学校就读。
4. 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要教育动员无法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的父母(法定监护人)送其子女到相应的学校入学,适龄的视障儿童到省盲人学校报名入学(电话:0571-63461643,13868161355)、适龄的听障儿童到金华市启圣学校报名入学(电话:82666143,82668077),适龄的智障儿童到武义县培智学校或者金华市启明学校报名入学(电话:89139502,89139501)。
三、报名录取程序
(一)录取办法
1.城区公办学校只招收武义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并
严格按以下分类顺序录取,取满为止(前一类录取后还有空余学额再录取后一类)。当某一类别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多于空余学额时,该类别先按具备所列条件的时间先后排序,时间长的优先录取;时间条件都相同的人数多于剩余学额时,用摇号或随机抽签的办法决定录取名单。
第一类: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私有住房的,且2014年5月31日前(含5月31日)父母(法定监护人)、本人户籍和家庭房产均在本校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类: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没有私有住房的,且2014年5月31日前(含5月31日)父母(法定监护人)、本人的户籍同在本校学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类:除上述第一、二类以外的户籍在本校学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四类:户籍不在县城,但父母在县城有较为长期、稳定的职业,且家庭在县城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
2.农村公办学校在满足本学区户籍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后,严格按以下条件顺序尽量满足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求:
A.父母在武义县域内拥有商品住房并实际居住的,以房产证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尚未取得房产证的,以签订购房合同(须经建设局备案)的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B.父母于2014年5月31日前(含5月31日)参加武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优先录取(父母双方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可以相加计算)。
C.按父母在武义居住的年限长短(至少满一年)为顺序录取(凭公安部门签发的临时居住证)。
3.县城符合第四类条件对象的报名录取分批次进行,即在规定的时间分两个批次分别组织报名、录取,前一个批次的学校录取结束后再进行后一个批次学校的报名和录取。招生计划只能满足本学区一至三类新生入学需求的学校不再组织符合第四类条件的对象报名。
4.各类被录取的新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好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如录取的新生无法在浙江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建立电子学籍的,取消其就读资格。
5.外籍人员子女、华人华侨子女、台胞子女、驻武部队及军转干部子女、引进的高级人才等人员子女,根据相关文件,由县招生部门严格按程序录取。
(二)报名时间地点
1.县城公办学校符合一至三类条件的对象
报名时间:6月21-22日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
复核材料时间:6月23日
录取时间:6月24日。上报分类人数及录取名单并将录取情况在校园内公告。
2.县城公办学校符合第四类条件的对象
⑴第一批报名时间:6月26日(到房产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报名地点:壶山小学、实验小学、熟溪小学
实验中学、武阳中学
一至三类对象报名后已没有空余学额的学校不再组织报名。
复核材料时间:6月27日
录取时间:6月28日。录取名单在学校内公告。
⑵第二批报名时间:6月30日
第四类对象在第一批报名时没有被录取的可到武川小学、武阳中学进行第二次报名。
报名地点:武川小学、武阳中学
复核材料时间:7月1日
录取时间:7月2日。录取名单在校园内公告。
3.农村公办学校学区内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时间:7月3日-7月4日
录取时间:7月5日。上报录取名单并在校园内公告。
4.农村公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本县籍和外县籍务工人员子女
报名时间:7月6日。
录取时间:7月7日。上报录取名单并在校园内公告。
(三)报名办法
1.城区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须携带《2014年武义县学区内学生报名表》和家庭户口簿、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学区的学校报名。
2.农村公办学校学区内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须携带《2014年武义县学区内学生报名表》和家庭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学区的学校报名。
3.符合条件的本县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须携带填写完整的《2014年武义(本县籍)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和家庭户口本、家长身份证、务工(或居住)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条件的外县籍务工人员适龄子女,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2014年武义(外县籍)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2)家庭户口本、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3)属于A类对象的还需提交房产证原件并交复印件;属于B类对象的还需提交父、母在武义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限的凭证(或社保处的证明);属于C类对象的还需提交父母历年在武义的临时居住证。不符合条件的外县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相关学校要劝其回原籍就读或选择到民办学校就读。
5.各校要安排思想素质好、工作认真、办事公正的中层以上领导对报名对象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签字,同时将经过审核的材料按规定格式把相关信息当场输入电脑,于报名结束后报县招生办。涉及需要核实的房产、养老保险、居住等信息可与县房管、劳动、公安等部门联系,请他们帮助核实或提供核实办法。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业务指导组(招生办)和监督检查组(审监科),加强招生政策的宣传,监督招生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依规依纪查处招生工作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解决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平稳有序进行。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招生领导小组,按照招生工作职责,建立组织,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执行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
2.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制订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要把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办法、报名材料、招生录取办法等信息在学校公示栏公布,为家长、学生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学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报名,不提前或延迟进行报名。同时,要公布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咨询。任何学校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须提交县教育局审查备案。
3.加强材料审核把关。在报名录取中,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核报名对象的相关资料,及时发现剔除弄虚作假的资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拟进城区学校就读的对象取消其到城区学校就读资格;外来务工人员则取消其子女在武义公办学校就读资格。涉及伪证并情节严重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对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处理。
4.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费行为。严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学杂费、住宿费、借读费、课本费等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不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民办中小学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5.严格控制班额。学校应严格执行经县政府核准的招生计划,执行情况与规范办学行为考核挂钩。对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迁移学籍档案。小学一般不超过40人,初中一般不超过45人。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分大小班、快慢班,不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特长班,初中学校要按“师资均衡、人数均衡、成绩均衡”的“三均衡”原则实行合理编班。班额超过规定人数的要上报县教育局审核并报县招生委员会审定。
6.加强学校间的沟通与协调。各校要顾全大局,加强合作,多提供服务,不设置门槛,避免招生工作中的推诿、扯皮和无序竞争。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符合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拒之门外,对于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及时进行疏导,切实加以解决,树立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招生咨询电话:87643369、87648602(招生办);举报投诉电话:87645304(督导室)、87643497(纪检)。上报材料电子信箱109644053@qq.com,联系人:朱聪,电话87643369。
附件:1.2014年武义县学区内学生报名表
2.2014年武义(本县籍)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3.2014年武义(外县籍)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4.诚信承诺书
5.2014年武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报名信息汇总表
武义县教育局
2014年6月6日
附件1
2014年武义县学区内学生报名表
申请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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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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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年 月 日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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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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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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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 |
武义县 街道(乡、镇) 社区(村) |
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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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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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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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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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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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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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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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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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学生
类 别
(城区学校填写) |
□1.属于城区有私房,本人、父(母)户籍和家庭房产均在本校学区类
□2.属于城区无私房,但本人和父、母户口均在本校学区类(或住、户不一致类)
□3.属于除上述1、2类以外,本人户口在本校学区类
□4.属于无城区户口,但父、母在县城有私房类 |
▲城区第四类对象必填
房产坐落位置 ,房主姓名
房产登记证号 ,登记时间 |
备
注 |
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并交复印件):
▲农村学校:只需携带家庭户口本。
▲县城学校:第1、4类对象带本人及父母户口本和城区家庭房产证;第2、3类带本人及父母户口本。 |
监护人签名:
附件2
2014年武义(本县籍)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申请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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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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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年 月 日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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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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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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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 |
武义县 街道(乡、镇) 社区(村) |
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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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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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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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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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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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在 |
街道(乡、镇) (路、街) 号 |
母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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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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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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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在 |
街道(乡、镇) (路、街) 号 |
乡镇政府意见 |
户籍所在乡镇学校意见 |
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
经办人(签名):
日期:
(加盖单位公章) |
同意外出借读。
校长(签名):
日期:
(加盖学校公章) |
备
注 |
1.报名前须回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学校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
2.报名时须携带⑴户口本,家长身份证;⑵居住证明(租房合同或企业安排的宿舍居住证明,并经社区的确认);⑶务工证明(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体现务工关系的一年以上工资表,个体户提供营业执照、营运证、税务登记证等任意一种即可)。 |
监护人签名:
附件3
2014年武义(外县籍)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申请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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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 |
|
出生年月 |
年 月 日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民族 |
|
户籍所在 |
省 县(市、区) 街道(乡、镇) 村 |
家庭住址 |
|
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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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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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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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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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在 |
街道(乡、镇) (路、街) 号 |
母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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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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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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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在 |
街道(乡、镇) (路、街) 号 |
根据家庭实际情况选择所属类别 |
□A.属于父母在武义购有商品房并实际居住类
□B.属于父、母在2014年5月31日前已在武义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类(父母双方的缴费时间可相加计算)
□C.属于父、母在武义务工(居住)至2014年8月31日止满一年以上类 |
备
注 |
1.报名时须携带⑴户口本及父、母的身份证;
2.属于A类对象的还需提交房产证原件并交复印件;属于B类对象的还需提交父、母在武义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限的凭证(或社保处的证明);属于C类对象的还需提交父母历年在武义的临时居住证。 |
监护人签名:
附件4
诚信承诺书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做人之本、立德之源,是对孩子教育的重要内容,更是家长应为孩子树立的榜样。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我已仔细阅读和了解武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实施细则,并理解其内容。我郑重承诺:
1.自觉遵守承诺,所提供的信息、证明材料、证件等均真实准确。
2.本人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准确、有效,并对照本人情况认真核对无误。对因填写错误及缺失证件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责任。
3.认真履行监护人义务。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真实或违反有关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4.本人所监护的 (姓名)只在贵校报名,如重复在其它同类学校报名,愿意取消录取资格。
监护人签名: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