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市区公办小学正式开始入学报名,报名集中在今明两天,10日还有一次补报名机会。对于备受家长关注的“不足龄”孩子入学问题,记者了解到,今年将继续执行去年的做法,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接收。目前家长可先到学校预约登记,当足龄学生报名结束后再去咨询是否有学位。
今天上午,记者在市区一所小学门口看到,虽然下起了大雨,但家长们为了孩子上学丝毫不敢懈怠,都早早地到学校排队报名了。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划片、就近、免试”和“两个一致”的原则,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
公办小学入学,凡户籍在合肥、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市区公办小学集中报名时间是7月1日-2日;如果有特殊情况,在7月10日市区公办小学还有一次补报名机会。
答疑一
不足龄咋办?入学政策跟去年一样
去年省教育厅对不足龄孩子入学不再“一刀切”,提倡小学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可接收不满6周岁的学生入学。在合肥市教育局公布的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意见中,对这一问题并没有提及。
上午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仍将继续执行这一政策,由各个学校根据学位空余情况来接收不足龄学生。但各个学校是否还有能力接收,就要看足龄儿童实际报名情况了。如果学校接收了不足龄学生,不管有几个,都必须对外进行公示,做到公开公正。
按啥标准录?按年龄大小顺序来收
对不足龄孩子报名,如果学校有空余学位,该按照什么标准来接收?
瑶海区某小学校长告诉记者,在这个问题上,今年校长们不必那么烦恼了,因为有了相对统一的要求。去年8月下旬曾召开一次全市校长培训会,在那次会议上,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就明确,小学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可接收不满6周岁的学生入学,空余学位数量要对外公示;录取时可按照学生年龄从大到小的顺序来接收,所接收的学生要对外公示。
有多大希望?等足龄孩子报名之后
家长要怎样才能知道不足龄孩子有没有机会报名呢?“这要等到符合条件的孩子报名结束后才行”,包河区一小学校长表示,7月10日市区公办小学还有一次补报名机会,等全部报名结束后,学校才能知道有没有空余学位。不过家长们不用心急,可以先到所属学区的学校去登记,等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结束后,再去学校咨询有无空余学位。
此外,今年全市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定点校进一步增加,达到了206所,比去年增加11所,其中市区内新增5所。对于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也必须保证入学,这些学生的报名时间是7月14日—7月18日,补报名时间是7月29日-7月31日。因此作为定点学校,还要等随迁子女报名结束后,才能确定是否有空余学位,一般要等到8月上旬。
答疑二
特殊群体入学问题解答
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如何选择报名学校?
答:公办学校要按照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学区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肥东、肥西、长丰、庐江4县和巢湖市聋哑儿童少年入学,原则上在本县(市)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全市的盲童和市区的聋哑儿童少年可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智障儿童少年在本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辅读班或在学区内学校随班就读。
问:房产证和户口簿不统一的适龄儿童如何报名?
答:房产证和户口簿不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须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等相关材料,由房产证地址所属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与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户口不在合肥市区,本人户籍随另一方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本人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均为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人员的,本人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在合肥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在本行政区内实际居住;烈士子女。
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何时开始进行报名?
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全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间为7月14日—7月18日),携带在合肥的暂住证或居住证(1年及以上)、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务工劳动合同、户口簿和身份证,统一到暂住证或居住证所在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材料审核、报名登记手续,并由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至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就读。7月29日-7月31日,还有一次补报名机会。
问:外籍人员子女、引进人才子女如何报名?
答:外籍、港澳台胞和侨居人员子女,由市外办、市侨联或市台办验证并出具证明,市教育局审核并由相关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合肥人才特区”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合肥引进的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子女,经市委组织部出具证明,由市教育局审核并统筹相关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