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县、各区教育局,各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2009年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2009年中考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办好各族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帮助和引导广大学生和家长全面准确的认识和了解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情况。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将继续编印《2009年乌鲁木齐市中考招生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免费赠送给乌鲁木齐地区全体初中毕业生及其家长。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南》内容包括2009年乌鲁木齐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说明,2009年乌鲁木齐市高中招生工作规定,乌鲁木齐地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各学校招生宣传材料等,是市教育局统一编印的具有权威性的中考招生政策宣传文本。
二、市属普通高中、民办学校上报的用于招生宣传的文字图片材料由基础教育处负责审核汇总,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招生资质和用于招生宣传的文字图片材料由职业与成人教育处负责审核登记,审核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17日。(上报材料中的招生计划暂按各学校2009年拟上报数据填写,最终以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公布的2009年初、高中招生计划为准。)联系人:姜亚东(基教处)、李军(职成教处),联系电话:8810218、8810410。
三、各学校材料经教育局审核批准后,由指定的专业印刷厂负责排版编印,各学校应及时与指定的专业印刷厂联系报送材料、排版、签字定版等具体事宜,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专业印刷厂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四、为规范招生宣传工作,各学校一律不得到其它学校散发招生广告和宣传单。未经市教育局审定的任何招生广告、宣传单,不得在媒体刊发,违者通报批评。
附件:2009年乌鲁木齐市中考招生指南申请表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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