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双十中学2009年高中特长生招生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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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厦门双十中学 2009-4-8 9:29:23 |
根据《厦门市2009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厦教综〔200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和特色,学校决定招收一定数量的高中特长生,为方便考生及家长,特制定本草案,2009年高中特长生破格录取方案待市教育局基教处核准后公布。 一、招生对象 学籍和户籍均在思明区或湖里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类别 厦门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学习能力维度”、“ 审美与表现维度”、“ 运动与健康维度”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报名条件 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六个维度达到优秀或良好,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提出申请: (一)学习能力维度表现突出,具有创新意识,在科技创新、创造发明等方面特长明显; (二)审美与表现维度表现突出,具有较高的器乐(管乐、弦乐、民乐)演奏能力,具备一定的独奏水平和舞台表演能力;或具有较高的舞蹈表演水平; (三)运动与健康维度表现突出,具有较高的田径运动技能;或具有较高篮球运动技能的女生。 四、考核方法 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考试和特长潜能测试。 (一)综合素质考试 (二)特长潜能测试 1.学习能力维度表现突出的特长生,应参加我校组织的对相关获奖作品的答辩; 2.审美与表现维度表现突出的特长生,应以自己的特长项目演奏自选或指定的中外作品1─2首,考生还可要求展示其它的才艺(歌曲演唱、器乐演奏、舞蹈、小品表演、诗歌朗诵等任选一种); 3.运动与健康维度成绩突出的特长生,应参加基本技能测试(项目为100米跑和立定跳远),并应根据自己的特长参加专项测试。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经我校破格录取的考生参加中招报名后不参加中考。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到我校教务处索取报名表,或从我校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好后及时交我校教务处。 联系地址:厦门市镇海路33号,厦门双十中学(镇海校区)教务处。 联系电话:2113979 厦门双十中学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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