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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盐城建湖县中考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2exam.com 2014-3-28 14:59:15

建湖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建湖县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教体〔2014〕6号

 各初中:

为全面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根据盐城市教育局(盐教体[2014]6号)《关于印发<2014年盐城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今年初中毕业生继续实行升学体育考试。这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的需要,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为做好今年的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现将《建湖县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附:《建湖县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3月18日

建湖县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全面推动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和中考成绩中的分量”的要求,结合市局盐教体〔2014〕6号文件精神,制定2014年建湖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学生体质的重要举措之一,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学业评价的组成部分。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旨在培养学生养成自觉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通过体育考试,促使各学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更好地为学生健康服务,提高体育学科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考试对象

2014年参加毕业升学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含往届生)。

三、成绩评定方法

(一)分值和结构

按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分值应占中考总分的5%,今年我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总分值为40分。与文化分合并作为高中录取的总分值。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测试分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两类,其中必测项目4个,选测项目1个,每名学生应参加5个项目的考试。每个项目满分为8分,合计40分。

(二)考试项目

1.必测项目:50米跑、掷实心球(2 kg)、立定跳远、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

2.选测项目: 1分钟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1分钟足球脚背颠球、1分钟排球垫球(非软式排球)和篮球“8”字运球。学生应在选测项目中选择1个考试项目,选测项目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得更改(考试项目测试规则见附件4)。

(三)考试评定标准及要求

现场考试项目评定标准执行盐城市教育局制定的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成绩评分标准(见附件2)。

(四)对免考和缓考的规定

1.因残疾或伤病,丧失运动能力或不能、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需具有伤残证书和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证明,可免予体育考试。免考应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盐城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审批表》(见附件3),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班主任、任课体育教师审核同意,学校公示后统一汇总报县教育局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体卫科)审核批准。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零分处理,并记入学生诚信档案。申请表及批准材料由县招生办将其存入学生档案。

2.在规定考试时间内,因伤病或其他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考试(或未完成全部考试项目)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盐城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缓考审批表》(见附件3),学校签署意见或考点负责人签字同意,经县局考试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予以缓考。缓考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县局组织的统一补考,补考限一次。凡已考完全部项目并有成绩记载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补考。

(五)免(缓)考考生的成绩评定办法

1.因残疾并全部丧失运动能力、获准免考的学生,其升学体育考试总成绩按40分计。因残疾丧失部分运动能力的学生,不能参加单项测试的项目,该单项成绩按满分计算,其他项目成绩按现场考试成绩计算。

(1)残疾考生(指身残、侏儒症等)可申请体育考试的免试,考生须填写免试申请表,提供县、市级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人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县局考试领导小组批准后按40分计入升学成绩。

(2)患重大疾病的考生(指患有癌症、白血病、痴呆、脑瘫、严重的心脏病与心血管疾病、脑部施行过开颅手术)可申请体育考试的免试,考生须填写免试申请表,提供市(县)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住院证、住院治疗病历、药费单据(或参加医疗保险的理培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县局考试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按40分计入考生升学成绩。

2.因其他伤病原因获准缓考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县局组织的统一补考的学生,经所在考点主任批准后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学校评定实际得分和项目测试满分的70%(即28分)计算(含单项免试)。

四、组织实施

1.为确保体育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县局成立2014年中考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由蒋建海、乔阿成、许学君、徐红兵等同志组成,蒋建海同志任组长。体卫科具体负责全县体育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同时由肖国平、杨德清、昌学良、陈远健等同志组成2014年中考体育考试考风考纪监察组,杨德清同志任组长。各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要成立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本方案组织体育考试。

2.为保证体育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体育考试的权威性、严肃性、公正性,所有学校体育考试一律由县局组织实施。县局将认真组织考务人员培训,严肃考试纪律,严格监督机制,杜绝舞弊事件发生。对违纪人员,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3.为确保体育测试考生的安全,凡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考生,须进行血压、心肺等相应功能的考前体检。体检结论经家长签字同意后报名参加体育考试。学校在考前须召开家长会议,发出“告家长书”,提醒家长高度重视学生考前体检工作。

4.严格考场纪律监督,实行考场标准化建设,在考试操场及项目考试区,一律实行全程摄像。各项考试项目结束后,成绩经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确保考试工作公平、规范和安全。如学生对现场体育考试成绩有异议的,本人应在测试现场向测试裁判反映或向考点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请,由领导小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仲裁。逾时不再受理。违纪监考人员和弄虚作假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有关规定处理。

5.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体育考试工作安全。各校考试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本考点的各项组织实施工作,要选派作风正派、熟悉业务的教师担任监考和服务工作,认真落实考试及安全责任制。各学校应根据区域范围和学生规模等实际情况,统一集中安排考场,确保场地、器材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选测男生1000米跑和女生800米跑宜作为最后项目进行测试。各考点要设立医疗救护点,备好急救器材与药品,各考点须备好急救车辆。各地各校应根据体育考试的特点,加强考生考前的科学训练与指导,合理安排准备活动,防止运动损伤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切实做好各项安全保障服务工作。。

五、收费标准

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收费根据苏教财[2005]27号、苏价费[2005]110号、苏财综[2005]27号文件规定,按每生9元标准收取,中考报名时与其他学科统一上解县招生办公室。

六、考务工作及要求

为确保今年我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公正、公平、真实。现执行2个阶段考试。

第一阶段:

1.4月7—11日县局在各校组织对学生进行5个项目进行现场体育考试(届时县局派巡视员现场监督指导体考工作)。考生每考完一个项目,必须当场签字。如有成绩更改时,一律由当场裁判和当场其他学生1人签名后能有效,考试结束后所有成绩单和存查表、分组表以及其它工作用表密封后由考点主任签字密封,专人保管,学校择日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合分,并将成绩输送电脑核对无误后,所有学生现场测试原始签名成绩单再密封,上交县局体卫科。

2.4月15日前各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第一阶段考试成绩而确定考试总分值低于38分(含38分)者名单。确定的成绩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并上报成绩汇总表(附件1具体五个项目成绩学校打印留存备查),同时上报各学校体考人数统计表(附件7),(电子稿发至jhxhb@126.com)。

第二阶段:凡参加第一阶段考生测试成绩达到39分以上(39、40分)学生必须参加第二阶段现场考试(原第一阶段成绩无效),以第二阶段现场考试成绩最终确定学生体育成绩。第二阶段现场考试成绩按实计算。

各校具体现场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各镇、校做好以下具体考务工作:

1.报名工作

各学校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考试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指导学生进行锻炼,让学生自愿选报项目。报名时分别按两个阶段进行报名。两个阶段体育考试报名格式见附件5、附件6,分别将学校名称、班级、学生姓名、性别、建档号(县招办下发的)、报考项目等信息输入软盘。然后根据体育考试项目分自测项目和必测项目内容分别按班级顺序将男、女学生分开造册,将两个阶段考试考生分组表分别打印出来。确保50米一式二份(用于检录和终点记录),其他项目至少各1份(检录与记录兼用),并将参加第二阶段学生名单按附件六表样上报报名表(附件6表发至邮箱jhxhb@126.com)。

2.现场考试时间

第一阶段:4月7日--4月11日由各学校组织对学生进行5个项目现场考试。

第二阶段:4月19日--4月24日由县局组织对达到39分以上(39、40分)的学生现场考试。

3.考点布置及考试场地、器材的准备

各镇、校考点布置宣传标语、考场平面图(设检录处、医务室、休息室)。要张贴考生须知、举报须知、评分标准。要设置考区警戒线(考区10米以外)。非本场考生和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考区。

各乡镇、校考点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原则按以下要求,准备场地、器材:

(1)50米跑道6道,发令枪2支,发令旗2面,口哨2只,计时秒表19块,烟屏1只,道次牌若干,发令弹若干。

(2)沙坑2--3个,皮尺2--3卷,大量尺2--3根,起跳板3块,起跳线3根,投掷区2--3个。

(3)实心球(2千克)、足球、竹杆20根、篮球、跳绳、体操垫、排球(非软排)、单杠若干。

(4)必要的常用药品以及急救用品。

4.补考时间

按照考务工作管理范围,凡因病未能参加第二阶段现场考试的学生(申请缓考者)5月5日上午8:00参加县局组织的统一补考(只要参加过1次现场考试,除因特殊原因经现场考试小组当场同意补考外,其他学生一律不得有任何理由补考。补考地点另行通知)。逾时责任自负。

5.考试证件

(1)考生考试准考证

考试学生一律凭县招办统一下发的初三英语口语考场通知单参加体育考试。其他证件一律不予考试,弄虚作假者一律以零分计算。

(2)工作证件

监考证、巡视证、考点主任证一律由县局统一下发。

6.考风考纪是各类考试工作成功与否的关键,各单位要按照县局行风建设的总体要求及中考体育考试的有关规则,进一步加大学生及家长、教职工宣传工作,严格执行两个阶段考试方法,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坚决刹住考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使体育考试工作真正达到公平、公正,并以此为契机,不断推动我县学校体育工作健康发展。

 

附件:

一、《各学校确定第一阶段学生体育考试总分值为38分以下(含38分)者成绩汇总表》

二、《盐城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三、《盐城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缓)考审批表》

四、《盐城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现场考试项目测试规则》

五、《各校第一阶段体考报名表》

六、《各学校申报县第二阶段现场考试报名表》

七、《建湖县学校体考人数统计表》

八、《各学校体考项目分组表(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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