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文件
扬教督团办﹝2013﹞1号
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团),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管理局:
现将《2013年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统筹安排,认真落实,确保年度教育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附件:2013年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扬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教育督导 工作要点 通知
抄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督学
扬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2013年2月25日印发
共印5份
附件:
2013年扬州市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国家教育督导条例》,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全局的总体要求,把握督导重点,突出关键环节,强化保障措施,提高督导成效,努力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新的贡献。
一、做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申报的市级复核工作
做好县(市、区)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工作。一是督促县级政府制订申报方案;二是抓申报县(市、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摸底测算;三是指导拟申报县(市、区)做好申报工作;四是做好市级复核工作;五是审核县(市、区)向省厅、教育部上报的申报材料,做好迎接省级督导和国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第三轮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
依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要求,一是牵头组织对所辖县级政府2012年教育工作督导考核;二是对去年各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意见整改情况进行回访跟踪;三是发布今年政府教育工作督导报告。
三、继续开展县域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督导工作
组织对县(市、区)以及开发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一是与电教馆一起组织县域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专项督导;二是调研性抽样回访,督促当地落实去年督导组提出的整改意见。
四、开展幼儿园综合督导
完成全市1/3幼儿园综合督导任务。一是抓各地督导计划制订;二是抓督导规范和督导程序的落实;三是参与每个县(市、区)督导活动1次,给予指导,同时进行督促检查;四是抓督后整改,提高督导成效。
五、开展乡镇政府(街道)学前教育工作责任督导
深入开展对乡镇(街道)政府落实学前教育责任专项督导。一是抓各地督导计划制订;二是根据各县(市、区)上报县级督导结果为优秀的,组织市级督导。三是县(市、区)域内所有乡镇政府(街道),经市级复查,结果均为优秀的,将提请扬州市人民政府授予县(市、区)政府“学前教育先进县(市、区)”称号。
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要求,指导和做好各县(市、区)上报省、教育部《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表》和《学前教育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单》。
六、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工作
完成全市1/4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一是抓各地督导计划制订;二是抓督导规范和督导程序的落实;三是参与每个县(市、区)督导活动1次,给予指导,同时进行督促检查;四是抓督后整改,提高督导成效。五是组织对8所市直学校素质教育督导。六是完成上报省素质教育示范学校推荐工作。
七、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
按照上级部署,一是下发我市贯彻教育部、省关于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文件,落实市、县级督学责任区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的责任;二是召开教育督导工作座谈会;三是组织县级教育督导机构负责人到先进地区考察学习督学责任区工作经验。
八、启动新一轮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
根据省有关于部门部署,启动新一轮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
九、加强督导队伍建设
举办督导培训班,开展与外地督导工作先进地区交流活动。
十、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举报受理和专项督查,依法查处严重违法、违规案件
强化规范办学行为,一是进一步健全规范办学行为日常举报受理与督查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二是开展飞行督查,依法查处严重违法、违规案件;三是研究制订教育行政执法与监督工作文件,明确工作内容、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工作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