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直各高中学校:
根据《扬州市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方案》(扬教发〔2013〕2号)和《关于下达2013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扬教发〔2013〕47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经研究,现将全市各地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线予以公布,希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地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线为:宝应534分,高邮535分,江都571分,仪征549分,邗江553分,市直(广陵和开发)586分。
二、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任何普通高中都不得录取各地控制线下的学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控制线下的学生建立普通高中学籍。学校违反规定私自招收控制线下的学生,不能参加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规学校自行承担,并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严格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各地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市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13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扬教发〔2013〕47号)规定,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按照计划招生,不得突破计划招收学生。
扬州市教育局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