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山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已经结束。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各考点切实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绝大多数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组考工作得以顺利圆满完成。但是,考试期间仍有1名考生无视考试纪律,违反考场规则。为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现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广东省中学教育考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对考生的违规行为作出如下处理(考生违规行为及处理结果附后)。请有关学校将处理决定通知该考生。考生对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于接到通知后七天内(截至2014年7月3日),向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复核(电话:89989285,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人才发展研究中心305室,邮编:528400)。
2014年中山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违规考生处理情况通报
编号 |
准考证号 |
姓名 |
考试科目 |
违纪事实 |
处理意见 |
001 |
14200107020135 |
兰苑洲 |
英语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 |
取消该科成绩 |
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