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制度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中考)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1.中考对象: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毕业生。
2.中考文化课考试科目及分值: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00分(含听力20分)、科学150分、社会政治80分,总分为570分。
3.中考日期:6月13日至14日。
4.考试内容:学科课程标准和《2009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作为考试命题和试卷质量评价的依据。中考各学科试卷的命题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命题要依据考试范围、内容和要求,体现新课程改革要求,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注重应用、注重能力,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切实保证命题质量,试卷的整体难度控制在0.75左右,试卷结构合理、清晰明确。杜绝偏题、怪题,逐步减少机械记忆类的试题。数学和科学仍设置自选题,分值为5分,自选题得分记入总分,考生所得总分不能超过该学科满分。社会政治实行开卷考试,数学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5.中考的组织实施:中考由市教育局考试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三县和市辖区分别组织报名、考试、阅卷和成绩评定。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应当进行补考。补考由县(区)或学校自行命题,初中学校组织考试和阅卷。各县(区)和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但免试录取(或保送)学生的学业成绩可由学校根据平时学业成绩评定。各地要切实做好英语听力测试播放设备的安装调试等技术保障工作,确保英语听力测试顺利进行。从2009年开始实施网上阅卷,具体实施办法另行通知。对开放性试题,阅卷前要充分估计学生的答卷情况,统一评分标准,阅卷后要组织复查,尽量避免阅卷误差。
6.发挥考试的正确导向。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要进行试卷质量评价,对学业考试后20%的学生分布情况进行调研分析,提出教学建议,各县(区)要加强后20%学生比例较高学校的指导和帮助,促进学校重视和关心后20%学生的进步与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