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73考试网
 3773考试网 - 中考网 - 各省中考 - 河北中考 - 保定中考 - 正文

2015保定中考方案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保定市教育局 2015-5-24 21:03:01

保定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局,市直属有关单位、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5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中毕业生毕业资格认定

依据新课程的培养目标,结合初中课程设置、课程内容、课程实施的实际以及对学生发展性评价的实践,继续实行全面评价初中毕业生素质发展二维框架体系,即“综合素质评价+毕业考试”。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以等级制的方式呈现,具体分为ABCD四级;毕业考试的成绩,也采用等级制。学生毕业资格由所在学校认定。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各种考试均不得以分数呈现,要采取等级制的方式呈现,并严格控制考试次数。

(一)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三个部分,由学校组织实施。应在各学期和各学年度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上,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做出评价。

1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

1)评价内容。包括七个评价维度,即:①道德品质;②公民素养;③学习能力;④交流与合作;⑤创新与发现;⑥运动与健康;⑦审美与表现。

2)评价者。①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细化七个评价维度,列出各评价维度所包含的评价要素及其主要表现,提出评定要求;对学校评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接受投诉和举报,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②各初中学校要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职责是在县(市、区)教育局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定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对校内各班级评价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接受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解决评价工作中的问题。③各初中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各班级应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任课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加的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具体负责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成员由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选任。各学科专任教师参与评定工作。

3)评价方法。①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应参考学生年度评价记录、成长记录和学生毕业自我评价、同学评价、家长反馈的结果,以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经集体讨论,对学生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定。②初中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工作包括两部分:

a.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对学生三年的成长过程给予客观的评价,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评语以定性描述为主,同时也要根据学生七个评价维度方面的具体表现给予定量的评价。

b.评定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表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对学生某一评价维度的表现,尤其是对“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评定为D时应极其慎重,对这两个维度的评价可不用比率调控。

4)评价结果的呈现和使用。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评价结果按七个维度以等级制呈现的方式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应进行调研与处理。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评价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价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理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价记录以备审查。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的结果,既作为学生初中毕业的主要依据,同时也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参考依据。

2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

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包括五项内容,即: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体质健康测试等五个项目。

3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

学校应将学生参与综合实践活动和创新活动的情况如实记录在案,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对学生做出评价结论。

(二)创新实践成果评价

学生创新实践成果评价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审核获奖依据,必须是获奖证书、获奖名单公告齐备方能认定。必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评奖活动。

各县(市、区)要指导各初中学校在515日以前完成初三毕业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汇总和创新实践成果评价工作,并于615日前将每位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创新实践成果评价结果报招生考试机构。

(三)毕业考试科目设置及考试组织

毕业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会话测试占40%,笔试部分占60%)、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含实验操作)、思想品德(含民族团结教育)、历史、地理、体育。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成绩应占到总分的30%左右;生物、地理学科的毕业考试成绩按本课程内容全部结束时的考试成绩计算。根据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今年我市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继续实行“两考”分开的方式举行。毕业考试的命题、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毕业考试在2015515日以后进行。

(四)毕业标准及证书颁发

凡是取得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成绩达到以下标准者准予毕业,由就读学校颁发河北省义务教育证书。

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创新与发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七个维度的基础性发展素质评定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

2、毕业考试科目的成绩合格(毕业考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可补考一次)。

二、升学考试科目设置及考试组织

升学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两门学科)、文科综合〔包括思想品德、历史两门学科〕、生物、地理、体育、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听力测试30分,笔试部分90分),理科综合120分(物理55分、化学35分,综合题30分),文科综合120分〔思想品德45分(其中民族团结教育7分)、历史45分,综合题30分〕,生物30分,地理30分,体育30,信息技术2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20分。总分730分。在文科综合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的命题范围是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规定的法律、国情教育两个模块教学内容和20144月至20153月间的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以及全国统编初中阶段《民族团结教育教材·民族政策常识》(主编熊坤新、邢淑芬,红旗出版社出版,全一册)中的教学内容。

(二)考试形式。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生物和地理为全闭卷形式,文科综合为全开卷考试。除语文、生物和地理外,其余四科试卷均采用分卷形式印制,即每科试卷分卷Ⅰ和卷Ⅱ两部分,其中,卷Ⅰ为选择题,要求考生用2B铅笔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采用机器阅卷;卷Ⅱ为非选择题,要求考生将答案直接书写在试卷上,由人工阅卷。

在文科综合开卷考试中,考生可携带相关课程的教科书进入考场,其他资料不得带入考场。答卷时可以查阅准许携带的教科书,独立答题,不得相互讨论、相互抄袭和互相借阅教科书。

信息技术考试采取上机操作的形式进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采取现场抽签的形式,从12道综合题中抽取其中1道进行考试。

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等5科使用全省统一命制的试卷,生物、地理、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由市统一命题。

体育、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分别按照《保定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保定市2015年初中升学信息技术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和《保定市2015年初中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另发文)执行。各县(市)体育、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由各县(市)统一组织,市里将派巡视员进行巡视。保定市区分别由市教育局思政体卫处、市电教馆和市仪器站统一组织考试。

(三)考试安排。3+4”本科、保定幼儿师范专科学校、中专、中技、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仍使用同一套试卷。考试时间定为62122日,具体日程见附件(保定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文化课升学考试时间安排表)。

(四)阅卷和登统。2015年市区全部文化考试科目试卷和各县(市)语文、数学、英语试卷及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卷I由市考试院统一组织人员进行阅卷、登统。各县(市)其它试卷的阅卷、登统工作在市考试院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要加强对评卷与登统工作的领导,并建立评卷、登统质量的过程监测制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阅卷、登统结束后,要将中考成绩及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三、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一)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是:①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十个科目的成绩;②学生享受政策性优惠照顾加分;③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创新实践成果评价结果低于C级的考生省级示范性高中不予录取。

(三)按国家、省要求,从今年起普通高中招生只保留公助统招生和公助指标生,取消择校生。

保定市区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可试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人数不能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0%。试行自主招生学校的招生方案(一式两份)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四)进一步保障残疾学生公平参与考试、升学的权利。对持有残疾人证的听力障碍学生,经本人申请,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可以免外语听力测试,其外语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分值。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163.com联系.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