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中毕业学业统一考试科目:
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体育以及理科实验操作。其中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组织考试。
体育考试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具体办法,分别见蚌埠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3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教〔2013〕8号)和《关于做好蚌埠市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蚌教仪〔2013〕3号)文件。
(2)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时间:
语文 6月14日上午8:30-11:00
物理和化学 6月14日下午3:00-5:00
数学 6月15日上午8:30-10:30
思想品德和历史 6月15日下午3:00-5:00
英语 6月16日上午8:30-10:30
(3)各学科分值:
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体育40分,理化实验操作15分。
(4)语文、英语、数学、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考试时允许考生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新华字典》。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5)地理、生物学科结业考试由市教育局依据《2013年安徽省初中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纲要》统一组织命题,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课程结束时(6月份)进行,分值均为为100分,其中生物学科卷面成绩90分,实验操作10分,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之一。
(6)听力残障学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听力免试后英语成绩折算方法为:免试听力考生的英语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1.25。申请听力免试的考生可凭《残疾证》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初审后报市教育局考试院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