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新生平行分班工作
(一)中小学校继续实行新生入学阳光平行分班制度。全市所有中小学校都要继续实施阳光平行分班制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施分班,不得设置重点班、快慢(好差)班、实验班、特长班、补习班、奥数班等。分班后要合理排座,不得根据考试成绩编排学生座位。
(二)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平行分班工作。各地各校要在总结近年来平行分班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可行的平行分班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均衡搭配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学生排序均等分组及公示办法、现场抽签规则、平行分班监督保障、违规人员处罚办法、后转入学生随机抽签入班、均衡搭配后续任课教师等制度,确保新生入学分班阳光操作。
在具体实施平行分班过程中要重点加强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均衡搭配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学校要根据教师的业务水平、气质性格、年龄结构等因素均衡安排各班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不得将骨干教师集中安排到一个或几个班,并将各班的教师安排情况在新生报到时向学生及其家长公示。二是将所有新生均等分组并张贴公示。高中一年级可以按中考成绩将学生均等分组,初中一年级可以按小学毕业统一考试或入学后的统一分班考试成绩将学生均等分组,小学一年级可以按新生姓名的字母排序、姓氏笔画等将学生均等分组。三是现场随机抽取学生组别。在学生均等分组并公示的基础上,采取由班主任教师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其所带班级的学生组别。四是对未参加学校统一平行分班的学生同样按“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分班。对因故未参加分班考试、开学后转入的学生,学校要采取公开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其所去班级,严禁其自行择班。
(三)加强对平行分班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中小学校要以积极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扎扎实实地做好平行分班工作,确保新生分班阳光操作、公正、公平,分班结果一经确定后,严禁校内调班。各校要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进行新生平行分班时,要邀请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纪检监察人员、学生及其家长代表进行现场监督。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中小学新生平行分班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评估工作,确保平行分班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