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到校生”名额增加
为满足初中毕业生,尤其是薄弱初中中考生上省、市示范高中的愿望,今年全市省、市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分配名额较去年增加10%。各省、市示范高中将按要求拿出不低于80%(去年为70%)的计划性招生指标分配到相关初中学校,由这些学校按招生条件进行申报。学校在成绩公布后,确定“指标到校生”录取对象。凡初中学校中考达示范高中建档条件人数达到或超过分配名额时,则“指标到校生”名额作废;未达到分配名额时,在计划生分数线下20分范围内,根据考生志愿,按分数高低顺序递补确定录取对象,名额补完为止;在计划生分数线下20分范围内,没有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名额自动作废。“指标到校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必须是对应的省、市示范高中。历届生、外校转入不满一年的学生和借读生不得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