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咋办?
向公办学校直接分派学位
报名人数低于西安市教育局审定的招生计划总数120%的民办学校,不参与小学生毕业综合素质养成阶段性评价的活动过程。依照《小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单》反映的学生综合素质养成情况实施录生。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各区县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学区划分范围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向公办学校直接分派学位。
各区县要依据学校现有校舍、师资、设施设备等办学条件,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班额标准(每班50人)编定辖区内民办初中的招生计划,以区县为单位,统一上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再由区县下达学校执行,禁止超计划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