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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禅城区2014年公办小学和初中入学指南

来源:2exam.com 2014-3-6 8:23:12

禅城区2014年公办小学和初中入学指南


 报名须知……………………………………1

  申请条件……………………………………1

  招生对象……………………………………1

  入学申请报名时间、地点…………………1

  入学程序……………………………………3

日程安排……………………………………4

 禅城区户籍学生入学政策说明……………5

 非禅城区户籍学生入学政策说明 …… …8

借读生申请入学常用证明材料办理流程…10

 

温馨提示:

◆非禅城区户籍人员子女在本区申请入读公办学校有两项基本条件:

一、各新生家长需自行到居住地所属居(村)委、居住地所属街道(镇)接受计划生育审核备案,请家长及早办理(详见第10页“计划生育审核”);此项审核统一由计生部门负责。

二、到报名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禅城区连续办理1年以上的居住证。

◆非禅城区户籍学生提交入学申请资料后,经审核符合录取条件的,安排入读公办学校,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请自行联系入读民办学校。


报名须知

一、申请条件

    1、具有禅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少年;

2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之一,且在本区居住的非禅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少年;

3父(母)在禅城区有连续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明,有合法固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非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或少年;

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轻度智障的残疾儿童,请直接与佛山市启聪学校或禅城区启智学校联系入学。启聪学校地址:影荫路32号,启智学校地址:禅城区红路直街67号,电话:82282202

二、招生对象

小学:年满6周岁的儿童(2008831日前出生)

初中: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入学申请报名时间、地点:

阶段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咨询电话及网址

网上报名

提交材料

 

小学

一年级

415-

513

510-13

各报名点(详见小学一年级报名点安排表

电话:88881200

82341193

网址:

www.ccjy.cn

 

初中

入学

41-11

禅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4月第二周,即8-11

禅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所在毕业小学

非禅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区招生办报名站(地址: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一楼,即朝安南路恒福新城斜对面)

49-12

禅城区外小学毕业生:4月第二个周末,即11-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对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符合地段生资格的新生,不确保到原所属地段学校就读,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学位;非禅城区户籍学生逾期未提交资料者,不再接受申请。

 

小学一年级报名点安排表

报名点

居住地所属居(村)委

联系电话

报名点地址

石湾一小

榴苑居委、三友居委、茂祥路56号、三友南16号(星光厂宿舍)、沙岗村民

82780486

石湾榴苑路二街20

城南小学

平远居委、季华居委、金子苑居委、

绿景居委、里水村委

66693109

平远直街21

石湾三小

红卫居委、忠信居委、青柯村民、

河宕村委、番村村委 

82269197

 

石湾红卫岗北319

 

澜石黎涌小学

澜石居委、黎涌村委、世博家园  

83932757

汾江南路266

石湾二小

劳动居委、和平居委、莲峰居委(除茂祥路56号、三友南16号)、塘头村委、沙岗村委

82780415

 

石湾跃进路三巷5

惠景小学

惠景居委、丽豪居委

83811200

惠景二街2

玫瑰小学

福华居委、玫瑰居委、丽银居委

83300526

玫瑰东路6

深村小学

深村村委 

83821040

澜石深村工业大道

霍藻棉小学

石头村委、石梁村委

83312089

石湾镇街道石头村

奇槎小学

奇槎村委 

83832077

澜石奇槎村

湾华小学

湾华村委

83831777

澜石湾华村

周星拱小学

鄱阳村委

83832800

澜石鄱阳村

绿景小学

金澜居委、东平居委、江滨居委

83939092

华远东路68

环湖小学

环湖居委、鸿翔居委、湖景居委、文华居委、怡景居委

82092386

湖明街2

冼可澄

纪念学校

江湾、清水桥、东便、弼塘村、马岗、石紫、清海、纯阳(五峰四路、轻工路)

82724426

佛山大道清水二街21

东鄱小学

东鄱村、金沙居委、纯阳(玉带大厦、朗沙路、张槎四路 )       

82125270

张槎街道东鄱村内

张槎小学

张槎村、白坭村、大沙村、纯阳(张槎三路、德兴花园、德晖花园、中发花园、德朋楼)

82212874

张槎街道张槎村内

张槎中心

小学

古灶村、村尾村、大江村、荟丽家园、丽日家园、纯阳居委(到东鄱、槎小、冼可澄报名的地段除外)

82203911

张槎街道古灶村古新路6

下朗小学

下朗村、上朗村

82203017

张槎街道下朗村内

大富小学

大富村、村头村、莲塘村

82021121

张槎街道大富村内

海口小学

海口村、青柯村

82273603

张槎街道海口村内

佛山一小

莺岗居委、塔坡居委、普东居委、普南居委、

兰桂居委、纪岗居委、钻石居委

82620600

建新路49

同济小学

同济居委、垂虹居委、体育居委、花园居委、同福居委、唐园居委、简村 

82620600

同福大街11

佛山五小

培德居委、高基居委

82620600

莲花路99

佛山六小

市东居委、佛平居委、文东居委、佛平北居委、文南居委、文北居委、田边村

82620600

市东上路3

人民路小学

福禄居委、沙塘居委、快子居委、恩光居委

82620600

人民路56号之一

佛山九小

旭日居委、卫国居委、普西居委、保安居委

82620600

卫国路9

建设小学

建设居委、山紫居委、东园居委

82620600

建设一街115

怡东小学

升平居委、庆宁居委、东城居委

82620600

庆宁路1

佛山十三小

上沙居委、城北居委    

82620600

上沙中街7

元甲学校

圣堂居委、后街居委、铁军居委  

82620600

人民西路圣堂北街20

鸿业小学

同华居委   

82620600

同华路21

佛山二十四小

同安居委、永安居委、福贤居委、朝安东居委

82620600

福禄路皮箱街24

佛山二十五小

妈庙居委、桂园居委、燎东居委  

82620600

燎原路5

佛山二十七小

忠义居委、北江居委、朝东管理区

82620600

福宁路98

白燕小学

大观居委、红棉居委、白燕居委   

82620600

丝绸大街32

铁军小学

南浦居委、新城居委、南沙、南村、卫国(塘房)

82620600

后龙三街16

东升小学

东升村委会

82620600

东升直街11

敦厚小学

敦厚村委会、扶西村委会

82620600

汾江北路敦厚直街

郊边小学

郊边村委会

82620600

郊边村安正里

镇安小学

镇安村委会

82620600

环市镇安大道北

上元小学

上元各村民小组,东村的贝岗及下东园头村民小组(南庄大道以南)

85388476

上元村环村路91

溶洲小学

溶洲各村民小组,东村的南街、仁寿、北井、东井、柏朗、下东村民小组(南庄大道以北)

82523325

溶洲中路138

堤田小学

堤田各村民小组,罗格的围仔、孖窦村民小组

85333758

堤田大道80

罗格小学

罗格各村民小组(围仔、孖窦村民小组可选堤田小学)

85331072

关家村罗格大道106

紫南小学

紫南各村民小组,紫洞和湖涌各村民小组

85333756

紫南开发区

南庄小学

南庄村各村民小组

85335225

紫洞路

罗南小学

罗南各村民小组

85333755

罗南西路75

中心小学

吉利居委、南庄居委,吉利村委会的海口、下街、上田、竹浦村民小组,

82523778

吉利圩人和东路

吉利小学

吉利村委会各村民小组(海口、下街、上田、竹浦村民小组可选中心小学,上二村民小组可选龙津小学),贺丰的荣星、威东、巷心、村头村民小组

85333752

吉利村桥东

龙津小学

龙津各村民小组(群安、穗丰村民小组可选醒群小学),吉利的上二村民小组

85333749

龙津大道192

梧村小学

梧村各村民小组

85333754

梧村

杏头小学

杏头各村民小组(墟口、杏南村民小组可选河滘小学),河滘的图南村民小组,贺丰的理教、威五、南街村民小组;

85333753

樵乐东路80

河滘小学

河滘各村民小组(图南村民小组可选杏头小学),杏头的墟口、杏南村民小组

85339221

河滘村教育路

醒群小学

醒群各村民小组(含杜村),村尾各村民小组和龙津的群安、穗丰村民小组

85333750

醒群村

说明:本表只是各居(村)委的报名点安排,并不是2014年的招生地段

四、入学程序

1、户籍生入学程序

网上填报资料  → 报名(提交资料) → 查阅地段    查询按地段录取结果    领取录取通知书  → 注册入学

     2、参加自主选校的户籍生入学程序

网上填报资料→报名(提交资料)→查阅地段→查询按地段录取结→

 

                     不需摇珠     领取志愿学校录取通知书

填报自主选校志愿                成功                                                 注册入学

                     电脑摇珠 未选上领取原录取学校录取通知书

3、借读生入学程序

网上填报资料→报名(提交资料)→查阅审核结果→查阅录取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注册入学

五、日程安排

1、户籍生

事项

小学

初中

公布招生地段及按地段录取结果

624

520

自主选校报名

624

0900-271000

522

0900-261000

确定自主选校名单(摇珠)

630

528

查询录取学校及下发录取通知书

711-15

74

注册

715

77

 

2、借读生

事项

小学

初中

查询审核结果和录取积分值

624-29

610-15

查询录取学校及下发录取通知书

711-15

74

注册

715

77


禅城区户籍学生入学政策说明

一、入学相关政策

1.按照“人户一致,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禅城区户籍学生(以下简称“户籍生”)。达到“人户一致”条件的户籍生按照地段安排学位(见第6页);未达到“人户一致”条件的户籍生统筹安排学位(见第7页)。

2.户籍生可以参加自主选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在按照地段安排后,户籍生可以根据已经安排的学校和本人意愿,选择一所学校作为本人自主选校意愿,参加自主选校录取,选校成功的学生免费到意愿学校就读。

    自主选校生的录取办法:本区户籍生在查询录取结果和各学校剩余学位后,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选校志愿。学校剩余学位可以满足本校选校需求的,经区招生办审批后直接录取;学校剩余学位不能满足本校选校需求时,采取电脑摇珠的方式随机确定该校自主选校录取学生名单。每位学生只有一个录取学校,选校未成功的学生到原录取学校注册;选校成功的学生须到所选学校注册。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佛山市禅城区新生入学报名表》;

2.新生及其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小学:房产证明材料

    4.

     初中:户籍或房产地址所在地属于下列居委会的学生,须          提供父母名下的房产证明材料。户籍或房产地址所在地不属于下列居委会的学生,不需提供房产证明材料。                

居委:旭日、卫国、莺岗、山紫、建设、普西、垂虹、沙塘、塔坡、恩光、兰桂、纪岗、钻石、福贤、福禄、保安、南浦、培德、高基、升平、快子、东园、同济、同华、季华、福华、玫瑰、金澜、环湖、惠景、平远、丽银、绿景、丽豪、湖景、鸿翔、文华居委

 

三、学位安排原则

1.报名时要求提供学生父母名下的房产证明材料的禅城区户籍学生,根据“人户一致”的原则,按照房产地址所属地段学校安排。

2.报名时不需要提供房产证明的禅城区户籍学生,根据“人户一致”的原则,按照户籍居委安排到地段学校。

3.自主选校成功的禅城区户籍学生,按照选校志愿安排学位,选校未成功的学生按照原地段学校安排。

 


l  关于按“人户一致”政策安排入学的说明

一、基本原则及有关规定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

所谓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入学,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制定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义务教育实施步骤和规划统计指标问题的几点意见》([87]教规字002号)规定,学生居住地与学校之间的距离在3公里范围内的,原则上视为就近入学。

(二)学位分配的原则是: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按照人户一致,免试就近入学。

1、“居住地”是指固定居住地,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居住在自有产权的房屋;

2)居住在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

3)居住在房管局租赁的房屋(所租房屋应为新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

二、关于“人户一致”政策的含义

“人户一致”,是指新生与父(母)同一户籍,户主是新生的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户主必须与房屋产权证或已备案购房合同的产权人一致,户口簿地址必须与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

三、对于“人户一致”的确认办法

1、新生的父(母)与新生同一户籍,并且户主与房屋产权证(或已备案购房合同)的产权人是新生的父(母),户口簿地址与房屋产权地址一致的,属于人户一致。

2、如果新生的父母双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新生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并且户主与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产权人是新生的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地址与房屋产权地址一致的,属于人户一致。

3、新生的父(母)和(外)祖父(母)与新生同一户籍,户主和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产权人都是新生的(外)祖父(母),户口簿地址与房屋产权地址一致的,属于人户一致。

4、居住在房管局或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安排给新生的父(母)居住的房屋,新生与父(母)同一户籍,户主是新生的父(母),且户籍地址须与租簿(租住时间满一年以上)或单位产权地址一致,报名时需提供居住地的租簿或单位的产权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和新生父母居住在该房屋的水电费单据,视为人户一致;居住在房管局或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安排给新生的(外)祖父(母)居住的房屋,新生的父(母)和(外)祖父(母)与新生同一户籍,户主是新生的父(母)或(外)祖父(母),且户籍地址须与租簿或单位产权地址一致,报名时需提供居住地的租簿或单位的产权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和新生父母居住在该房屋的水电费单据,视为人户一致。

以上情况,经确认后,属于人户一致的,按户籍居委安排入学。

四、对于人户不一致的处理办法。

人户不一致的新生家长,要尽快办理户籍迁移,在报名截止前仍不能做到人户一致的,根据人户必须一致,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分配学位的原则,对具有本区招生范围内户籍的人户分离、集体户、租住户、拆迁户、二手房住户、挂靠户和不完全房产住户等七类新生的学位安排作如下规定:

1.人户分离

新生与父(母)同一户籍,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产权人为新生父(母),户口簿地址与房产地址不一致,且该房产地址为新生和父(母)的唯一居住地,符合上述情况的新生为人户分离。人户分离按照房产地址统筹安排学位。

2.集体户

新生及其父母均属禅城区招生范围内的集体户,该房为新生及其父母在禅城区的唯一居住地,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在规定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居住时间满一年以上情况的相关证明,可享受地段生待遇,其他情况由招生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3.租住户

①对租住房管局或单位房的租住户子女,新生和父母的户口簿地址与租住地址一致,该住房为新生及其父母在禅城区的唯一居住地,且户主是新生父(母),能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在规定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居住时间满一年以上情况的相关证明,可享受地段生待遇,其他情况由招生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②租住私人房屋的租住户,该住房是新生与父母在禅城区的唯一居住地,能提供在规定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居住时间满一年以上情况的相关证明,由招生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4.拆迁户

根据教育局关于动迁子女入学问题的有关文件规定,澜石和莲花路-升平路片区改造项目拆迁户的适龄子女,原地回迁安置的,凭其拆迁合同和回迁协议,在拆迁前户籍或房产地址所属地段安排学位;尚未回迁的,根据现实际居住地就近学校的学位情况,由招生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5.二手房住户

获得二手房房产证并且户籍已迁入该二手房的业主子女,享受地段生待遇;其他情况由招生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6.挂靠户

新生与父母的户籍在禅城区内,户籍挂靠在亲属家的,可凭房屋产权证明、实际居住地的水电费单据和居委会证明,由招生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7.不完全房产住户(指新生的父(母)只占有住房的部分产权)

新生与父母拥有不完全房产的居住地是其在禅城区的唯一居住地,人户一致的,享受地段生待遇;人户不一致的,由招生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对逾期办理报名手续,符合地段生资格的新生,只保证学位,不确保到原所属地段学校就读,由招生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非禅城区户籍学生入学政策说明

一、入学相关政策

   非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或少年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禅城区公办学校可分为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

1.政策性借读生指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之一的(见第13页),并在本区居住的非户籍常住人口的子女。

2.普通借读生是指不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并在本区居住1年以上,有合法稳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

3.户籍生录取后安排借读生,借读生的录取学校根据当年剩余学位情况和学生居住地址统筹安排。

4、申请入学所提供的证件、证书及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伪造,将取消申请资格,其中连续居住年限时间方式为,至报名之日起向前计算,居(暂)住证中断30日以内的,按连续算,中断30天以上者,从中断后算起。

二、符合借读入学条件的常见人员群体

    符合以下入学条件的学生在报名时填写《禅城区新生入学报名表》和《禅城区新生入学信息表》,提供户口薄和与入学条件所需证明材料。

(一)常见类政策性借读生

1.学生父(母)在禅城区购房80方以上

所需条件:持有禅城区内的居住证; 在禅城区购房面积达到80平方及以上的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或已在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已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窗口对计生情况审核备案)。

2.学生父母一方是禅城区户籍人士

所需条件:父母一方的禅城区户口簿;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已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窗口对计生情况审核备案)。

3.学生父(母)在禅城区连续居住并缴纳社保5年以上  

所需条件:持有禅城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居住证(从报名截止之日往前推算);在禅城区连续参保5年以上参保证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已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窗口对计生情况审核备案)。                         

(二)普通借读生

学生父母未达到政策性借读条件,但已具备普通借读申请条件的可参加积分入学,按照积分项目计算个人总积分,个人总积分达到禅城区积分入学录取积分值的申请人符合入学条件。

禅城区积分入学录取积分值的计算方式:按照个人积分值大小对全体申请人排名,由剩余学位数决定录取人数,最后一名被录取人的积分值为禅城区积分入学录取积分值。

1.普通借读申请条件

1)申请人父(母)在禅城区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已满一年(有效期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2)申请人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已接受处理完毕的。

2.积分项目和分值

1)在禅城区连续居住年限(15分)

居住年限

1

2

3

4

5

6

7

8

9

10年或以上

分值

1.5

3

4.5

6

7.5

9

10.5

12

13.5

15

注:只计算申请人父(母)单方积分,此项必须有积分。

2)本市累计参加社保年限(15分)

年限

1

2

3

4

5年及以上

禅城参保分值

3

6

9

12

15

本市外区参保分值

1

2

3

4

5

注:只计算申请人父(母)单方积分。

3)在禅城区年纳税额(15分)

个人纳税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3500

4000

4500

5000

或以上

企业纳税

0.5万元

1万元

1.5万元

2万元

2.5万元

3万元

3.5万元

4万元

4.5万元

5

或以上

分值

1.5

3

4.5

6

7.5

9

10.5

12

13.5

15

注:个人纳税以近一年纳税额计算,企业纳税以近三年最高纳税额计算,只计算申请人父(母)单方积分。

(4)计划生育(10分)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10分。

政策外生育,但已经接受处理完毕的,0分。

(5)购房情况(20分)

在禅城区居住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20分;

(6)技术职称(20分)

高级职称或职业资格三级以上,20分;   

中级职称或职业资格四级,10分。

只计算单项最高积分,积分不累加。

7)社会服务加分(10分)

参加志愿献血一次,2分;

参加志愿者服务每满50小时,2分。

计学生父母近三年积分,积分可以累计,最高分10分。

8)表彰奖励加分(5分)

在禅城区工作期间受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加5分;

在禅城区工作期间受到区级政府部门表彰,加4分;

在禅城区工作期间受到镇街政府部门表彰,加3分。

只计算单项最高积分,积分不累加。

三、常用证明材料说明

1.居住年限:家长不需提供居住证明材料,招生部门将通过公安机关核查家长在禅城区的居住历史,作为计算积分依据(连续年限从报名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2.计生情况:家长需报名截止前半年内到居委会和街道计生窗口办理审核,报名时不需家长提供材料,招生部门查阅计生已审核人员名单,确定申请人家长计生情况;

3.参保情况:社保部门自助打印的参保证明原件;

4.纳税证明:地税或国税部门打印的纳税证明原件;

5.志愿者服务证明:青年志愿者协会(区团委)开具的参加志愿者服务证明。

借读生申请入学常用证明材料办理流程

一、计划生育审核备案(卫生和计划生育

   办理时间:即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

    办理时限:即办

    申请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先到现居住地村(居)委会申办计生审核备案后,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部门办理计生审核备案手续。

    1.属政策内一孩的:带夫妻双方户口簿、结婚证、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出具的一个月内孕检证明。广东省内户籍人员还需持户籍地办理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外省户籍人员还需持有效期内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属政策内生育二孩的:带双方户口簿、结婚证、结扎证、符合生育第二胎子女证明。广东省内户籍人员还需持户籍地办理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外省户籍人员还需持有效期内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政策外生育的:带双方户口簿、结婚证、结扎证、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缴纳社会抚养费收据和户籍地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缴交完毕证明。广东省内户籍人员还需持户籍地办理的《计划生育服务证》;省外户籍人员还需持有效期内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政策内一孩无法提供“一孩生育登记手续”,政策内二孩无法提供“再生育审批手续”或有政策外生育的,除按以上1-3提供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供借读生父母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借读生父母计生情况证明,样板如下:

                                明(版本)

兹有××××(身份证号码:××××、户籍地:××××)、×××(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夫妻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属初婚(或再婚),于×年×月×日生育一孩,姓名叫×××,属政策内(或外,属外的应注明缴交抚养费情况:金额及缴交时间); 于×年×月×日生育二孩,姓名叫×××,属政策内(或政策外,属政策外的应注明缴交抚养费情况:包括金额及缴交时间);于×年×月×日生育三孩,姓名叫×××,属政策内(或政策外,属政策外的应注明缴交抚养费情况:金额及缴交时间)。所有政策外生育子女均已缴清社会抚养费(未缴清的按实际情况反映),并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未落实的按实际情况反映)。

                                              ×××计生  (章)

                                                ×年×月×日

办理单位:

办理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

南庄镇卫计局

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中心A4

85319203

石湾镇街道卫计局

惠景路17

8313377683933808

张槎街道卫计局

张槎三路2号二楼

82215672

祖庙街道卫计局

朝安北路23

83378047

说明:以上政策解释权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社保证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办理时间:报名前   

办理时限:即办

通过禅城区各社保分局现场自助打印机可打印参保证明。点击参保证明打印,再将身份证放在读卡处,然后选择打印参保证明,等待取出证明即可。

办理单位:

办理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

区社保局南庄分局

南庄紫洞路口对面劳动保障大楼一楼

85398539

区社保局石湾分局

魁奇一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三楼

88017505

区社保局张槎分局

张槎朗沙路123

82980081

区社保局祖庙分局

朝安路童服交易中心B区二楼

82340562

 

三、纳税证明(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办理时间:报名前    

办理时限:即办

1.纳税证明(地税)

1)个人所得税所需材料: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禅城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通过自助打印终端打印其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因密码问题而无法打印的,应即时联系办税厅的相关工作人员协助解决。

2)企业所得税所需材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信息查询申请表》一式两份、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如有委托应一并提供以下材料:委托授权书一份(需有纳税人本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自助办理单位:

办理单位

地址

禅城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禅城区魁奇路行政服务中心4

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24小时自助办税厅

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一楼大堂

祖庙税务分局自助办税厅

禅城区福华路玫瑰街2

张槎税务分局自助办税厅

禅城区张槎四路15

禅城区地税局南庄分局自助办税厅

禅城区南庄镇南庄大道西10

禅城区地税局石湾分局

禅城区新前进路1

门前办理单位:

办理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

地税办税服务厅

魁奇路澜石金属国际交易中心四楼

88332900

区地税局南庄分局

南庄镇南庄大道西10

88338914

 

2.纳税证明(国税)所需材料: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申请表》一份

(2) 查询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查验

(3) 如纳税人授权其他人员代为申请出具纳税证明的,还需提交纳税人本人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办理单位:

办理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

办税服务厅

华远西路45

83838671

南庄税务分局

南庄大道西2

85325609

石湾税务分局

佛山大道中26

83983157

张槎税务分局

建槎路11

83827044

 

四、志愿者服务证明(区青年志愿者协会)

办理时间:报名前

办理时限:即办

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志愿者证(若丢失的,可以按补办要求提交证明材料)

3.个人曾经参与的活动时间说明(简单罗列参与的活动名称、时间、地点与活动负责人名称)

4.上述说明需要两名以上项目负责人签名,并留电话跟踪核实。

办理单位:

办理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

区青年志愿者协会

区政府岭南大院1号楼512

83384873

备注:禅城区志愿者形式多样,为节约时间,办理前请电话咨询。
禅城区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序号

类别

对象

基本材料

父母或监护人

子女

1

优抚群体类

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禅城区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厅(局)级或部队师级以上证明;监护人户口簿;委托监护公证书;计划生育证明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2

禅城区优抚对象适龄子女

部队师级或区级民政局以上证明;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

户口簿

3

禅城区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区民政局核发的助养证、助养人的户口簿

户口簿

4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禅城区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区民政局或区残联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监护人户口簿;委托监护公证书;计划生育证明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5

符合教民〔20118号文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父母户口簿;进藏干部职工房屋产权证书;佛山市或禅城区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进藏干部职工证明;计划生育证明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6

引进人才类

按规定引进且在禅城区工作的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的适龄子女

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或处(局)级以上出具的证明;引进人才的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计划生育证明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材料

7

在禅城区工作的归国创业留学人员适龄子女

区人社局核发的资格证;居住证;计划生育证明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

8

符合粤教基〔20053号文件规定、持有效期3年及以上《广东省居住证》(属引进人才类),并在禅城区居住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3年或以上的引进人才类《广东省居住证》;计划生育证明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材料

9

投资贡献类

禅城区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荣誉市民证书或区政府认可证明;居住证;身份证或回乡证;本区户籍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材料

10

在禅城区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区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验资证明和营业执照;居住证;身份证明材料;计划生育证明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材料

11

在禅城区居住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房产权证明;居住证;计划生育证明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12

境外群体类

持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华侨身份证明,并在禅城区居住的华侨适龄子女

1.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居住证或房产权证明;护照原件(复印件存档);

2.属委托监护照顾的: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及相应亲属关系公证(外文需附中文翻译公证)、监护人户口簿及房产权证明

身份证明材料

13

持有《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并在禅城区居住的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1.《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身份证明材料;居住证或房产权证明;

2.属委托监护照顾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监护人户口簿及房产权证明

身份证明材料

 

14

其它类

在禅城区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1.在禅城区连续一年以上的居住证;

2.在禅城区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证明;

3.计划生育证明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15

父母一方是禅城区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父(母)本区户籍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

与非本区户籍的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16

符合佛府办〔2010156号规定,被批准入户禅城区,但尚未办理入户手续的农民工随迁适龄子女

区人社部门签发的入户卡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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