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本市内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4〕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坚持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普惠性,努力为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优质、公平的教育条件和教育机会;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加强管理,规范操作,顺利完成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一)划片、就近、免试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区域划片就近入学,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测试方式录取新生。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生政策及区域划分等有关招生入学的信息,市教体局和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并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提供咨询和服务。
(三)区域均衡、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科学合理划分招生区域,调节各学校招生数量,严格控制班额,积极推进小班化教育。
三、招生计划
全市小学一年级招生人数预计7650人,其中城区2625人;
全市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6400人,其中城区2400人。
四、招生入学规定
(一)小学入学年龄。根据山东省、青岛市《义务教育条例》规定,2014年小学入学年龄为六周岁(公历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市教体局统一划片招生。因部分城区小学今年招生压力较大,原招生区划略有调整(具体区划见附件1)。其中,城区农业户口的学生以户口所在村为准;非农业户口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现家庭住址为准。其他农村中小学招生由各镇办教委规划实施。根据青岛市文件精神,各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证件。小学、初中招生报名时间均为7月8—10日。报名地点为区划内相应学段的学校。报名时须带齐相关证件,其中,区划内自然村农业户口的学生,需带户口簿、与户口簿一致的监护人身份证;区划内非农业户口的学生,需带户口簿、与户口簿一致的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房权证及购房发票。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中小学教育管理办法》(青教通字〔2014〕17号)规定,在我市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符合条件的,原则上在其居住地4公里范围内安排就读学校。
1.非莱西籍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交并查证以下材料:①父母一方在莱西市有一年以上的正规劳动合同或者工商营业执照;②父母一方在莱西市的房权证及购房发票或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③父母一方有与居住地址同址的居住证。④学生及其监护人在原籍的户口簿、与户口簿一致的监护人身份证。
2.莱西籍在城区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交并查证以下材料:①父母一方在莱西市有一年以上的正规劳动合同或者营业执照;②父母一方在莱西市城区的房权证及购房发票;③学生及其监护人在原籍的户口簿、与户口簿一致的监护人身份证。
(四)积极推进小班化教育。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推进青岛市普通中小学小班化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字〔2014〕29号)精神,从今年起,我市将积极推进小班化教育。除确实存在一定困难的城区学校外,其他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起始年级要率先实施小班化教育。实行小班化招生的学校,每班不超过40人。
(五)严格招生程序。各学校要严格审核新生报名材料,严禁招收区划外学生,严格控制农村学生向城区学校不合理流动。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均需通过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录取新生。
(六)做好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莱西市特教中心、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与普通小学同时招生。莱西市特教中心今年计划招收轻度智力残疾辅读班一个,8—14人,入学年龄为6周岁以上。轻度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可直接到莱西市特教中心报名(联系电话:88497818、88497066)。盲生、聋生需先到莱西市教体局基教科报名(联系电话:83966879),然后由基教科向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8日、9日。其他残疾儿童少年可就近进入普通小学随班就读,报名时间与小学招生报名同步。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管理工作,确保我市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7%以上。各镇(办事处)教委要安排人员,深入村庄,摸清残疾儿童底子,依法督促并落实残疾儿童于开学前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小学报到,并将《莱西市7-15周岁残疾儿童普查登记表》一式两份,于7月20日前报基教科(段伟力处)一份。
(七)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政策规定,招生办法必须报教体局审核同意,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民办学校招生广告、招生简章以及其他招生宣传材料必须经教体局审查后方可发布。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具体做好各项招生工作,确保区划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就近入学。各单位要强化服务意识,认真解决招生工作中的问题,特别要解决好流动人员子女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问题。
(二)实行阳光招生。招生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政策性强,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各单位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和教育整体形象的大局出发,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坚决维护招生秩序。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工作安排、招生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等信息,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积极倡导科学教育理念,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在初中学校未组织学生报到之前,小学五年级毕业生仍由原毕业学校负责管理。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联系。
联系人:丁克河 芦显涛
电话:88486511
附件:1.2014年城区小学、初中招生计划及招生区划
2.关于推进青岛市普通中小学小班化教育的实施意见
3.莱西市7—15周岁残疾儿童少年调查表
莱西市教育体育局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