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山市华侨中学初中部乒乓球特长生招生办法
一、招生专业:乒乓球
二、招生对象:
须近三年内在市或以上级别教育系统或体育系统举办的乒乓球比赛中获前4名以上奖项(含集体项目,但必须是该队的主力队员)。区级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乒乓球比赛的单打前二名。
三、测试方法:
分别组织男女考生进行比赛,5人以下(含5人)采用单循环决出名次;5人以上采用分组单循环再交叉淘汰的方法决出名次。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每局11分制。
四、录取原则及要求:
1、根据比赛成绩、专项技术、发展潜力、比赛需要、年龄、学生素质发展综合评价等情况择优录取;
2、思想品德各方面表现优秀;
3、经选拔录取的特长生,必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确保在校期间必须参加竞赛和训练活动,履行特长生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