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里区户籍在外就读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户籍地升学通知
根据《厦门市2016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要求,在湖里区、思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以及在湖里区、思明区民办小学就读的湖里区户籍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湖里区升学并参加公办初中电脑派位的,请于6月2日、3日到湖里区政务中心三楼报名,具体报名要求详见《2016年湖里区户籍在外就读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户籍地升学须知》,逾期不接受报名。
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湖里区安岭二路106号创业大厦,公交钟宅站、钟宅红星美凯龙站,上班时间,上午9点—12 点,下午1点半—5点;联系电话5722668。
附件:2016年湖里区户籍在外就读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户籍地升学须知.doc
2016年湖里区户籍在外就读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户籍地升学须知
★ 回岛内升学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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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岛内升学的学生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填写《在外就读的思明、湖里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升学申请表》。(详见附件1)
2. 户口本、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户口本的第一页、监护人页和学生页;产权证的首页和权属人(或权利人)页)。
3. 学生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详见附件2)
4. 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生证明。(详见附件3)
5. 一寸免冠照片2张。
6. 符合条件的台湾、香港、澳门、境外学生,因实际需要要求在我区升学的,除提供以上第1项、第3项、第4项和第5项材料外,还应填写《境外学生借读登记表》(详见附件4)或《台湾学生借读登记表》(详见附件5),并提供《借读登记表》中要求的所有材料。
★ 注 意 事 项 :
1.以上手续,学生本人不必到现场办理,只需由家长或监护人前来办理即可。
2.因岛内初中招生不举行升学考试,参加初招派位的学生应参加原就读学校的毕业考试。
3.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湖里区安岭二路106号创业大厦,公交钟宅站、钟宅红星美凯龙站,上班时间上午9点—12 点,下午1点半—5点;联系电话5722668。
附件1:
在外就读的思明、湖里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回户籍地升学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原就读小学 学号
户口所在地址
实际居住地址
监护人情况 称谓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职务 联系电话
申请理由
区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该生户籍地所属片区小学为 ,拟安排在第 片参加电脑派位。
年 月 日(盖章) 市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备注
说明:此表应附申请人户口复印件和原校证明,并由区教育主管部门验核户口原件和原校证明。
附件2:
社区居委会证明
学生:__________,性别: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户口所在地为:(港、澳、台、侨、境外学生请填写在湖里区的暂住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我社区辖
内居民(或暂住在我辖区内)。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_____(社区居委会签盖公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3:
在校学生证明
学生:__________,性别: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户口所在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在我校
____年_____班学习,系小学毕业班学生,学号:__________________。
该生毕业班上学期学习成绩如下:语文:_______,数学:_______,
英语:_______。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_____(学校签盖公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附件4:
境外学生借读登记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类别 香港( ) 澳门( ) 华侨( ) 外籍( )
护照所在地 证件号码
在厦暂住地址
父母或监护人情况 称 谓 姓 名 现在何单位工作及职务 联 系 电 话
申
请
在
厦
借
读
理
由
申请就读年级: 市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年 月 日(盖章)
区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年 月 日(盖章) 接
收
学
校
意
见
年 月 日(盖章)
本表一式三份,学校存一份,另两份分别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境外学生就读所需材料:
(一)学生本人及父母(或监护人)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借读申请报告;
(二)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
(三)市侨办的介绍信;
(四)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本市居住证或居留证的复印件
(五)学生本人的学籍材料
(六)监护人负责该生教育、生活管理的保证书。
附件5
台湾学生借读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台湾出入境
证件号码 台胞证
号码
在厦暂住
地 址 购房( )
租房( )
父母或
监护人
情 况 称谓 姓 名 现在何单位工作及职务 联系电话
申请在厦就读理由
申请就读年级:
市台办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市教育局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区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接收学校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本表一式四份,学校存一份,另三份分别送市台办、市、区教育主管部
台湾学生就读所需材料:
(一)学生本人及父母(或监护人)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借读申请报告;
(二)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
(三)市台办的介绍信;
(四)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本市居住证或居留证的复印件
(五)学生本人的学籍材料
(六)监护人负责该生教育、生活管理的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