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长春市教育局召开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
今年,长春市小学招生对象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长春市居住证,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长春市居住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时间节点
1.中小学网上报名时间:5月1日-5月15日
2.下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时间:5月29日-5月31日
3.民办学校电脑派位试点网上报名时间:6月1日-6月6日
4.民办学校试点电脑派位时间:6月14日
5.公办优质空余学位电脑派位时间:6月25日
■招生原则
“两个一致”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及房证相一致。
“免试就近”
合理划分学区,确保区域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有明确的公办义务教育学位。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录取。原实行电脑派位分配公办学位学校,按原办法执行。
“招生录取与竞赛分离”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奥数成绩、各类学科竞赛、各种等级考试挂钩,不得把奥数成绩、各类学科竞赛成绩、等级考试证书作为选拔和录取学生的依据。
“均衡分班”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起始年级要按随机原则进行均衡分班,严禁以各种名义举办重点班、实验班、证书班等。
■变化
部分民办校试点施行电脑派位
从2013年开始,将部分民办学校(试点)不超过30%的学位采取“网上报名、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民办学校试点电脑派位的时间为6月14日,公办优质空余学位电脑派位的时间为6月25日。没有被民办学校电脑派位试点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报名参加公办优质空余学位电脑派位或回原学区学校就读。
■亮点
外来人员子女按居住证地址分配
本市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少年,由学区公办中小学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居住证地址和学区方案为其分配公办义务教育学位,保障其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由少数民族学校接收;家庭特殊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依据相关政策,安排到希望学校入学;学习有特殊困难、行为有偏差的学生可自愿到晨光学校(工读学校)就读。
网上报名 电脑派送学区
适龄儿童、少年在网上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后,依据身份证号,由公安部门用电脑程序软件根据学区方案和公安部门确认的户籍地址进行学区派送,最大限度地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学区入学,维护教育公平。 记者 陈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