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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1. 学区范围内常住人口,年龄在15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 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外地来扬投资创业、务工人员的子女并要求在市直初中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发给《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对要求继续升学的学生,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试读。 二、报名登记 1.在市区小学就读的招生对象,均由其毕业学校集体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 户籍在市直初中施教区范围内但在外地就读并要求回市直初中升学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手册或小学六年级在读证明等材料,到市区中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办公地点设在翠岗中学内)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为:6月13-14日。 3. 外地来扬投资创业和务工人员子女如要求在市直初中就读,须持户口簿、父母在市区居住证明、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稳定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计划生育证明、小学生手册或小学六年级在读证明等材料,于6月13—14日到市中招办报名。其中已在市区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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