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23日讯 5月23日,“2013年无锡市区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正式公布,初中招生工作一律安排在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所有初中学校在小学毕业考试前均不得承诺和确认录取新生,不得提前收取任何费用,不得组织大规模的招生宣传和咨询活动。记者了解到,今年“小升初”政策在保持平稳的同时,根据新的形势要求又作了一定的调整。
公办初中一律免试入学
与往年相同,今年无锡市依然坚持坚持初中免试入学,公办初中免试对口就近入学。所有初中学校都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招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或测试,也不得以“奥数”等竞赛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依据进行新生择录。
经无锡市教育局同意,今年市湖滨中学恢复完全中学办学,将面向市区范围(不包括江阴市和宜兴市)招收初中新生。因此,市一女中、湖滨中学、梁溪中学、天一中学超常教育实验班(以下简称“特色初中”),可按批准计划和区域招生,并按规范要求进行相关术科(能力)测试,其他公办初中学校全部按对口升学方案组织招生。民办初中如需了解报名学生现实表现,有关小学应予以支持配合。
《意见》显示,各区教育局和市学校管理中心要确保为本地区、本单位所辖小学每个毕业生安排对口公办初中的一个学额。学生不在规定对口初中就读,可自主选报一所民办初中或一所特色初中。民办小学毕业生要求升入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公办初中就读的,由市区初中招生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残疾儿童可根据实际情况就读特殊教育学校,或在施教区初中随班就读。学校要尊重残疾儿童监护人的选择,不得拒收。涉及残疾儿童残疾类别、残疾程度认定,应以县级以上教育、卫生、残疾人工作部门指定的有资质专业机构确认或评估鉴定为依据。
此外,下列新来锡人员的适龄子女要求在市区初中就读,依据相关政策安排:1、外来务工人员随带子女入学,持有《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其随带子女可在所属施教区就近入学;持有《暂住证》的外来人员可为其随带子女向暂住地公办学校申请入学,由各地和相关学校视情安排。2、现役军人子女入学;3、港澳台商子女入学;4、院士或国家级专家的子女(含第三代)入学;5、市区引进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的随归子女入学;6、外地以柔性流动方式来市区就业人才子女入学;7、在锡集体户口人员子女入学,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实际常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指定施教区安排入学,已购商品房或有明确产权房、使用权房的,也可按房产地施教区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