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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常州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招生简章 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常州市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意见》精神,为帮助广大家长及学生理性选择,建议访问常外教育网站,了解相关内容。 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2013年招生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学生480名,12个班。 二、基本条件 ①品行端正:五年级两个学期、六年级第一学期品德行为评定为“良”及以上; ②身心健康:五年级两个学期、六年级第一学期体育与健康学期成绩评定等第“合格”及以上; ③学习优秀:五年级两个学期、六年级第一学期各学科(除体育与健康之外)学期成绩评定等第优居多。 三、招录办法 1.自愿报名 凡符合以上基本条件者,可自愿报名。 6月6日~7日天宁、钟楼、新北、戚墅堰等辖区小学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就读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并填写《2013年常州市区民办初中招生报名表》。 其他地区应届小学毕业生在6月6日~8日直接到我校招生咨询处办理报名手续,并填写《2013年常州外国语学校初中部非市区招生报名表》(见附件),具体时间为8:00~11:00;14:00~17:00。 2. 材料审核 报名结束后,市区各小学逐一审核学生送报的相关材料及家长填写的信息,经严格核实准确无误后统一填写《学生信息汇总表》,并将其在校内公示。公示结束确认无误后加盖公章,于6月18日报送我校。 3.学校录取 (1)特长生录取 具体招生办法详见常州外国语学校校园网。 (2)正常录取 我校招录工作小组将根据招生条件,认真审核各小学提供的相关材料,按德智体发展情况全面衡量,按下列顺序依次录取: ①获得省、市优秀少先队员(含十佳少先队员)荣誉的学生; ②获得常州市十佳“美德少年”荣誉的学生; ③在小学五年级两个学期、六年级第一学期各门学科学期成绩评定为“优秀”等第数量居多者,直至录满分配名额为止。 说明: 当同一类情况人数已超过分配名额时,优先考虑综合素质优异、有明显特长的学生; 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于6月27日下午3时在校园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学校与家长之间签署共同培养学生的有关协议,并到常州教育局基教处办理录取手续。 学校对2013年录取学生2013—2014学年学费根据常价费【2009】77号文件规定,收取录取学生学费(7000元/学生·学期)。 招生录取过程在纪检小组监督下,责任到人,规范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组织机构 1.为确保招生工作的有序高效,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的组织实施。 组长:沈 斌 组员:曹 慧、沈亚东、黄 芸、黄金松 、周 华、石浙苏 2. 为确保招生工作的科学规范,成立招录小组,负责学生的信息评估与招生录取。 组长:曹 慧 组员:黄 芸、黄金松、石浙苏、欧 云 3.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成立纪检小组,负责全程全面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监督电话85301704,并设网上校长信箱。 组长:周 华 组员:沈亚东、吴 健(七年级家长代表) 毛荔萍(八年级家长代表)、薛 晔(九年级家长代表) 五、招生咨询 自教育局确定和公布2013年小升初招生方案起,常外招生咨询处开始提供咨询,咨询电话:85308731 冯老师。 六、说明: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常州外国语学校。 常州外国语学校 201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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