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抚顺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局直属初中: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义务教育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课程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08〕132号)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要求和我市工作实际,进一步改革2016年中招体育与健康课程考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与记分
全体初中毕业生和参加中考的全体考生。体育考试成绩总分满分60分,按实得分记入中考总分。其中体育部分40分(初一、初二体育考试各5分,初三统一体育考试30分),体育艺术与卫生常识统一考试部分20分(其中艺术部分音乐和美术各占5分,体育卫生及国防教育基础知识部分10分)。
二、初一、初二体育考试
1.初一、初二体育考试成绩,按照《转发辽宁省义务教育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抚教〔2008〕13号)规定,具体评分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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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测试(3分) |
体育教学考试(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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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等级评定 |
中考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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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及格 |
3分 |
每学年选3项考试内容记分,一项不及格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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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59分 |
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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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以下 |
2分 |
其中,体育教学考试的选测项目原则上为《体育新课程标准》中规定的项目(长跑为必测项目),评分标准采用《体育新课程标准》规定的标准。
2.复读和社会散报的考生如无学校对初一、初二成绩进行评价,则将初一、初二成绩按初三集中统一考试得分按比例核算后计入中考总分。
3.丧失运动能力或符合残疾标准不能参加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学生可申请免修体育和免予执行《标准》。免修体育和免予执行《标准》的学生须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填写申请表,由学校审核批准后存入学生档案。学年平时体育成绩可记满分5分。
4.因病未丧失运动能力,且不符合免予执行《标准》条件,不能按时参加《标准》和体育教学考试的学生,可对缺考的项目进行补测。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计分。
三、市、县统一组织考试
1.测试项目。
①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② 立定跳远
③引体向上(男,正反握均可)/仰卧起坐(女)、实心球(男2公斤/女2公斤)和一分钟跳绳三选一
按照新《标准》项目规定及抚顺市实际情况,自2016年起,逐步调整备选项目。
2.评分标准与记分。
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初三年级评分标准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项目要求评分,总分30分,每项10分。
⑴男生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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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
1000米跑
(分·秒) |
立定跳远
(米) |
引体向上
(个) |
实心球
(米) |
跳绳
(次/分钟) |
|
10 |
3′58″ |
2.21 |
12 |
9.6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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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4′02″ |
2.17 |
11 |
9.4 |
175 |
|
8 |
4′06″ |
2.12 |
10 |
9.0 |
168 |
|
7 |
4′10″ |
2.07 |
9 |
8.6 |
160 |
|
6 |
4′15″ |
2.00 |
8 |
8.2 |
150 |
|
5 |
4′15″以下 |
2.00以下 |
8以下 |
8.2以下 |
150以下 |
⑵女生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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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分 |
800米跑
(分·秒) |
立定跳远
(米) |
仰卧起坐
(个) |
实心球
(米) |
跳绳
(次/分钟) |
|
10 |
3′46″ |
1.73 |
36以上 |
7.2 |
172 |
|
9 |
3′50″ |
1.70 |
35 |
7.1 |
167 |
|
8 |
3′54″ |
1.65 |
33 |
7.0 |
160 |
|
7 |
3′58″ |
1.61 |
30 |
6.9 |
153 |
|
6 |
4′03″ |
1.55 |
28 |
6.8 |
143 |
|
5 |
4′03″以下 |
1.55以下 |
28以下 |
6.8以下 |
143以下 |
⑶加分项目:男子引体向上14个得11分,15个得12分;女子仰卧起坐50个得11分,52个得12分。集中统一考试三项累加最高得分30分。
3.免试。
(1)因病残不能参加集中统一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免试或缓试。申请免试或缓试的考生须提交本人申请书(要有考生本人、家长签字)、县(区)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学校核准意见(校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盖校章)。城区学校申请免试的学生直接报到区教育局主管科,由城区各教育局初审后统一上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直接上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免试。申请缓试的学生应在考前现场办理,且只能在统一安排的补考时间,进行一次性补考。
①对于因病残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有残疾证),集中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记入总分。
②对于临时伤病和病残但没有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集中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的50%记分。
(2)在初中阶段,获市级以上(由教育部门主办)各种艺术类比赛二等奖以上两次以上,其中一次需在初三阶段获得,且平时成绩优秀的考生,可申请理论考试艺术部分免试,按满分10分计分。
(3)初中阶段参加抚顺市中小学卫生、食品安全和国防(三防)知识竞赛获得前六名的考生可申请理论考试卫生及国防教育基础知识部分免试,按满分10分计分。
(4)在初中阶段获市级体育比赛团体前六名、省级以上前八名或市级及以上比赛个人前八名及在身体运动类体育比赛(不含各种棋类、航模海模、体育舞蹈、啦啦操表演等比赛)中荣获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可申请集中统一考试免试长跑和其他科目中任选一科,免试科目成绩按满分10分记。但考生必须参加市教育局在集中统一考试前组织的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的测试(测试约在4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测试成绩达到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初中三年级标准达标以上:即男子4分35秒,女子4分23秒,方可享受免试政策。
(5)体优生、艺术特长生及知识竞赛获奖取得免试资格的考生须由学校审核并在校内显著位置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无异议后报送所属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初审后统一上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可直接上报市教育局)。
(6)申请免于参加集中统一考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免试体育艺术与卫生常识统一考试。
4.报名。
①三县报名时间自定。
②城区中学以学校为单位,2016年4月15日报送报名单并交费。地点在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③伤病、残疾考生及艺术免试考生的申请表等相关手续上报所属城区教育局,各城区教育局审核后盖章,公示后于报名时以学校为单位报市教育局(直属初中直接上报)。
在初中阶段获各种比赛名次,符合体育免试条件的考生,在学校公示后,由各县区教育局审核汇总,统计将相关材料及免试科目于2016年3月12日前上报(直属初中直接上报)。
四、体育艺术与卫生常识统一考试
在毕业学年市教育局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满分20分,按实际得分记分。体育艺术与卫生常识统一考试安排另行下发。
五、有关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中招体育与健康考试是中考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县区、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市教育局成立中招体育与健康课程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奎
副组长:张家娟 关 强
成 员:王小平 张绍强 周文杰
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负责具体工作。各县教育局要成立相应机构,责任落实,周密安排2016年中招体育与健康课程考试工作。
2.建章立制,严密组织
学校要建立档案,并要有专人管理。认真上好体育课,考核不得缺少项目,不能走过场。初一、初二体育成绩要在全校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方可由学校按要求将《毕业学生学年体育与健康课程考试成绩登记表》上报。城区初中由学校直接报送到市教育局体卫艺处,三县初中先报送到县教育局再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3.制定预案,保证安全
各单位按照市教育局每年下发的体育考试安全预案,制定本单位、本地区体育考试工作的安全预案,认真执行,保证考生安全及考试安全。
4.加强复核,保证公平
市、县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报送的初一、初二体育成绩的复核,保证上报成绩的准确,确保考试公平。2016年毕业生初一、初二体育成绩以本校上一年初三集中统一考试成绩满分率为基础数据。上报成绩满分率高于集中统一测试成绩满分率10%的学校考生进行抽测,抽测成绩低于上报成绩10%的学校,上报成绩作废,由市、县教育局重新测试;上报成绩满分率高于集中统一测试成绩满分率20%的学校,上报成绩作废,由市、区县教育局重新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