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丰县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学:
《长丰县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已经2016年3月7日县教体局局长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长丰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3月8日
报送:市考试院、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
长丰县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根据合肥市教育局《2016年合肥市市区初中毕业学业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合教[2016]17号)文件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试科目和分值
(一)2016年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考生随机抽考其中一科。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按照现行教材中的学生分组实验要求命题。
(二)考试满分分值为10分。考生考试分数计入中考总分,同时分为A(10-9分)、B(8-7分)、C(6-5分)和D(4分及以下)4个等级,作为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践与创新”方面重要实证材料之一,同时作为学校实验教学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理科实验操作考试与初中毕业学业文化课考试报名同步进行。
三、考试范围
3月10日前通过长丰教体局网站公布实验试题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2016年4月上旬。
(二)考试地点:长丰一中综合实验楼。
五、对残疾和伤病考生的有关规定
因残疾丧失实验操作能力(须有残疾证)或因伤病确实不能参加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须有病历或有关证明),由本人申请,学校应将申请免试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校审核确认无异议后,于3月14、15日报县教体局招办审批,并做好复查准备。免考证明材料进入考生档案。被批准理科实验操作免试考生的成绩按6分计算。考试时因考生本人操作因素造成事故而中断考试的学生以实际得分计算成绩。
六、考场安排及考试流程
(一)考场安排。考点共设8个考场,其中1-4考场为物理,5-7考场为化学,第8考场为生物。每考场24座,设物理、化学实验试题A、B、C、D各6组,生物实验试题A、B各12组。
考点设主考1人、副主考2人;纪检组2人;考务组4人;检录组4人;成绩统计组(9人);医务组1人;保卫组2人;后勤组4人;考评组(8组,每组考场主考1人、考评教师6人、联络员1人、实验员1人)。2名考评教师为一组,同时考评8名考生,分别评分后当场交给考场主考,由主考教师、检录员登录成绩并算出平均分后送交统计组打印、公布。
(二)考试时间。每场20分钟,上下两场考试的间隔时间为10分钟。考试不设铃声信号,每场考试时间由各考场主考根据考试日程安排掌握。
(三)考试流程
1、抽签确定考场。每个参加考试的学校于开考前30分钟,由领队到考点检录组为本校各组考生抽签确定考场,然后按考试安排表和抽签顺序将本校考生分组(每组24人)列队送到检录处。
2、考生抽签确定考场座位号。每场开考前15分钟,各考场联络员清点本场考生人数,组织考生抽签确定座位号,并按顺序列队进入考场,以座位号定考题。
3、每场开考前5分钟,考生进场按抽签号入座;考场分发试卷;考生填写姓名,阅读试卷,准备考试。
4、考试开始:考场主考宣布考试开始,考评教师考评同时开始。
5、每场考试开考后20分钟:考场主考宣布考试结束。考生停止操作、答卷,整理仪器后离场。考评教师收卷并填写成绩评定表,交成绩统计组进行成绩统计。考场实验员检查整理器材、药品并做好更换和补充。
(四)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不参加检录、抽签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要服从统一安排,遵守考场纪律,注意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防止发生事故。考试时因考生本人操作因素造成事故而中断考试的以实际已得分计算。无故缺考的不予补考。
2、考生允许带钢笔(或圆珠笔)、铅笔、直尺和橡皮,不允许携带任何书籍和其他用品。
3、考试成绩统计后予以现场公布,对成绩有疑义的由送考学校报请考务组核查,过后不得查分。
八、有关要求
1、确保考试客观公正、安全有序。实验操作考试是中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参与考试实施的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严肃性,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擅离职守,不营私舞弊,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确保考试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2、做好送考组织和安全教育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送考组织工作,确保安全,服从县局考试工作安排,加强对考生的安全和考风考纪教育。要安排专门时间对学生进行实验操作规范和实验安全教育。
3、认真做好考点准备工作。考点学校要严格按照实验要求准备好考试所用的器材、药品,并在考前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核对,特别要准备好备用器材和药品。配齐考试相关的安全设施,对实验操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烧灼伤、有毒气体泄露等突发事件要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理预案,要准备必要的医疗药品和器材,确保考试过程中学生的人身安全。
4、做好免试考生的登记工作。学校对已确认因残疾丧失实验操作能力或因伤病不能参加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须准备好有效证明材料并填写《2016年长丰县初中毕业学业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免试登记表》(附件1),考试前交县教体局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
5、各中学要按考试日程表和考场安排表及时通知并组织考生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特别要注意通知在外地就读、拟在本县考试的考生,逾期将不予补考。
6、考生凭实验操作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实验操作考试与体育考试共用准考证,无证考生不得参加实验操作考试。
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6年长丰县毕业学业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完成后失效。
附件
1、2016年长丰县初中毕业学业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免试登记表
2、2016年长丰县初中毕业学业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考生须知
附件1:
2016年长丰县初中毕业学业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免试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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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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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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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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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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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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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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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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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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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考原因 |
(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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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长丰县初中毕业学业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免试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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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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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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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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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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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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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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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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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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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考原因 |
(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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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6年长丰县初中毕业学业理科实验操作考试
考生须知
一、考生凭实验操作考试准考证按抽签号对号入座参加考试,不得擅自调换。
二、考生可携带钢笔(圆珠笔、铅笔)、直尺、橡皮等文具入场考试,课本及教辅读物不得带入考场。
三、 考生应服从考试安排,遵守考试纪律,未参加检录、抽签不得进入考场考试。
四、考生入场后,将抽签号和准考证置于实验台左上角,并在试卷规定处填写姓名、学校、准考证号。
五、考试操作中要注意安全,爱护实验器材,废液、废纸、火柴棒等不得随意丢弃。
六、考试中要保持肃静,不得在考场内随意走动,有问题应举手请示考场老师。
七、考生要服从考场老师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不得将试卷、器材带出考场,退场后不得在考区内逗留。
八、考生对考试成绩有明显异议,应立即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汇总后于考试当天查对原始评分表,考试结束后不予查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