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下午,市教育局召开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通气会,会上发布了《关于2013年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市教育局总督学毛洪亮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基教处处长吴庆防主持,参加会议的有全市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和基教科长。
会上,吴庆防处长通报了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并部署了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2013年,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划片、就近、免试”和“两个一致”的原则。市区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7月1日-2日,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报名时间为6月20日-26日,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为6月8日-9日。
2013年合肥市继续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五个百分之百”政策。定点学校数量由2012年的175所,增加到195所,增加了20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在我市的暂住证或居住证(1年及以上)、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务工劳动合同、户口簿和身份证等,到暂住证或居住证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并明确指出,凡发生违规招生行为的,对公办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民办学校实行过程性记分管理,并与年检、奖补资金挂钩,本年度内未能完成校安工程的民办学校,将被取消下一年度招生资格。
会上公布了2013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名单、招生工作时间安排和咨询举报电话等。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在5月30日前制定本地区的招生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毛洪亮总督学在讲话中指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力大,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牢牢把握时间节点,科学合理划分学区,加强对热点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招生管理,同时要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文件实质,提高政策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扎实做好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随后,市教育局召开了新闻通气会,对今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一些变化进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