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既是学生的毕业成绩,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1.考试科目和分值。
(1)由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具体分值: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语文、英语、数学、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新华字典》;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2)由市统一组织的考试科目、项目为:体育和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以及信息技术上机考试。凡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的考生均要参加体育、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上机操作考试。
体育考试分值为50分,每位学生考3个项目,必考项目男生为1000米跑、女生为800米跑,选考项目为立定跳远、掷实心球、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篮球运球5项,考生任选2项,选考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由德育科负责实施。
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分值为15分,考生考试时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学科参加考试,由仪器站负责实施。
信息技术考试分值为10分,实行上机操作考试,由教研室负责实施。
(3)地理和生物学科考查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从2016年开始,考试成绩按比例计入中考总分,具体考试内容、分值、计分方法、命题方式和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4)学校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或艺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等。考查科目的考试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由各初中学校自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