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教[2013]2号
关于印发淮南市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教育局,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学校):
为做好2013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淮南市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3年4月15日
淮南市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3年招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贯彻落实国家、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以巩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成果为目标,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稳步推进我市中考和中招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质量全面提升,保障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协调、多样化发展。
二、招生计划
全市初中计划招生23371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1900人,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招生10510人,全市初中毕业升入高中阶段的比例达到88%以上。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坚决执行“三限政策”(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各校招收的择校生数均不得突破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省、市有关规定,不得招收择校生,按标准严格控制班额,实行“阳光分班”。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分布状况和学校标准班额,合理划分学区(即一所学校覆盖的招生区域),确定公办学校就近招生的范围和人数;要根据学区内学生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学区范围,学区范围调整后,连同各小学招生计划在5月底之前向社会公布。
(二)小学招生实行“划片定校,就近入学”的原则,按户口簿和房产证办理入学手续,规范小学招生秩序,依法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制度。严禁小学举办各种形式的考核、面试、测试等招生选拔考试;严禁小学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城区学校不得举办附属幼儿园、学前班。农村小学学前班一律停止招生,在2013年9月前改为附属幼儿园。
(三)各县区要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将初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各小学,力争小学毕业生整建制地推荐到对口初中,原则上初一新生来源小学不得超过3所,不足部分进行调剂。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调整。各县区招生方案需报经市教育局同意,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各小学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毕业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分配的计划指标,按照学生的家庭住址和志愿,提出推荐名单,经校务委员会(含家长代表)讨论同意后,在校内公示,毕业生需填写《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
(五)小学举行毕业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不得加试其它科目。毕业考试的具体办法由各县(区)教育局制定。公办学校要依法优先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应免试入学,学校不得采取入学考试或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考级证书和竞赛成绩等作为入学的依据,不得与奥数成绩挂钩。
(六)小学将《安徽省完成初等义务教育证书》和《推荐表》集中送往对口初中学校,初中学校根据县(区)教育局分配的指标,核准无误签章后,上报县(区)教育局审批录取。小学推荐工作于7月上旬完成,审批录取工作于7月中旬结束。
(七)随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的身份、居住(暂住)、就业证明以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材料,向居住地所在学区内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就读申请,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入学,确保流动人员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若属转学学生,其转学手续按照学籍网络化管理办法,由流入地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通过网络系统办理。各地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要简化手续,为学生和家长提供方便,不准以任何借口收取费用。本市同城跨区择校的学生严禁办理转学手续。
四、中考和中招
(一)报名
中考报名工作由市招办组织实施,各县(区)教育局和初中学校具体负责。今年中考报名把考生报名数据库和毕业生学籍数据库对接,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组织集体报名,历届生或在外省(市)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自愿回我市参加升学考试的考生、本市户口在市外借读的考生均由考生本人持户口簿和初中毕业证书,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社会报名点报名。考生所在学校要认真比对报名库与学籍库,并如实上报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不得多报、漏报。复读生不得报考省、市级示范高中。
(二)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的时间为中考结束后、成绩公布前。“志愿卡”应由考生本人亲笔填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更改考生志愿。各县区招办和初中学校有义务向考生如实宣传志愿填报政策。
普通高中志愿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志愿填报省级示范高中(淮南一中、淮南二中、淮南三中、淮南四中、淮南五中、凤台一中),第二批次志愿填报市级示范高中(淮南十三中、淮南二十一中、凤台二中、淮南二十八中、淮南九中、淮南十中、淮南二十六中)和一般普通高中。同一批次志愿学校不得兼报。两个批次志愿均设立服从调剂志愿,供考生填报,所填报学校是该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若考生不填报服从调剂志愿,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参加特长生考试的考生,面试学校必须与志愿卡上填涂的志愿相一致;若不一致,以参加特长生招生的学校为准。
考生在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同时可填报职业学校志愿,各初中学校应积极引导毕业生合理分流,树立起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同等重要的意识,为职业学校提供充足的生源。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编印《淮南市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报考指南》,免费提供给广大考生。
(三)考试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既是学生的毕业成绩,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1.考试科目和分值
(1)由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具体分值: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语文、英语、数学、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新华字典》;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2)由市统一组织的考试科目、项目为:体育、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从2014年起,生物实验操作加入考试范围。凡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的考生均要参加体育、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体育考试分值为50分,每位学生考3个项目,必考项目男生为1000米跑、女生为800米跑,选考项目为立定跳远、掷实心球、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篮球运球5项,考生任选2项,选测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分值为15分,考生考试时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学科参加考试。信息技术考试分值为10分,今年实行上机操作考试。具体实施办法见淮南市2013年体育、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由市中招办制定下发。
(3)地理和生物学科考查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从2016年开始,考试成绩按比例计入中考总分,具体考试内容、分值、计分方法、命题方式和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4)学校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或艺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等。考查科目的考试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由各初中学校自行实施。
(5)听力残障学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听力免试后英语成绩折算方法为:考生英语考试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英语总分值与笔试项目分值的比值,2013年免试听力考生的英语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1.25。听力免试具体申请程序为:学生本人提交免试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班主任、英语任课教师、学校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学校公章,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报县(区)招办审核后统一上报市招办。
2.考试时间
(1)2013年全省统一命题科目考试时间是:6月14日至6月16日。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6月14日上午8:30—11:00 语文
下午3:00—5:00 物理和化学
6月15日上午8:30—10:30 数学
下午3:00—5:00 思想品德和历史
6月16日上午8:30—10:30 英语
(2)体育、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考试和地理、生物学科考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音乐、美术和综合实践活动考查时间为5月底之前,由初中学校自行安排。
3.考试命题。
2013年全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继续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组织考试。中考命题继续体现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功能,兼顾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选拔性要求,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在全面检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视对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反映课程标准中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目标的基本要求。各学科命题的具体原则和要求见《2013年安徽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纲要》。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由市教研室负责命题,命题要体现以上原则。
4.阅卷。中考阅卷工作由市招办组织,市教研室具体实施,今年继续实行网上阅卷。市教研室要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教科院提交试卷分析、中考成绩光盘等相关材料。
5.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及运用。成绩呈现采用学业考试成绩以分数附等级的方式,并运用于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实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对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进行全面评价,具体办法见《淮南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教基[2007]17号)。生物、地理考试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中“学习态度与能力”维度的实证材料。音乐、美术(或艺术)考试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中“审美与表现”维度的实证材料。体育、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成绩计入总分,同时分别作为综合素质评价中“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各初中学校要按照中考报名顺序登记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并及时上报市招办。
6.政策照顾。按照省教育厅2013年中招文件的规定执行。符合多项照顾政策的,只享受最高一项。各初中学校负责材料初审,公示后上报县区招办,审核后统一将学生名单及公示材料上报市招办,经复核后方可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