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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黄山屯溪地区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2exam.com 2014-5-14 23:25:42

关于做好2014年屯溪地区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屯溪区教育局,市直各初中、各民办初中,新潭初中:
  为做好2014年屯溪地区初中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小升初对象的确定
  自2014年始,市直初中招生以电子学籍信息作为生源基础信息组织对口划片,屯溪区教育局和各小学无需再上报生源名单。在中心城区各小学间进行择校性转学的学生不享有对口划片直升公办初中的权利,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受此限,但变动名单和证明材料须报市教育局审批。
  二、初中招生学区划分的规定
  2014年屯溪地区公办小学毕业生共1844人;民办小学毕业生共236人。学区划分总的原则是:小学毕业生先以公办小学为单位划片就近免试升入公办初中;然后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和学生实际居住地,适当进行变动和调整。民办初中按“自愿报名、双向选择”的办法面向全市招生。
  (一)各小学划片对口的初中
  1.江南实验小学的毕业生升入屯溪二中。
  2.市实验小学、现代实验学校毕业生和龙山实验小学属原黎阳小学的毕业生升入屯溪四中。
  3.荷花池小学、大位小学、育才小学、屯光镇各小学的毕业生升入屯溪五中。
  4.柏树小学、长干小学、柏山小学、黄口小学的毕业生升入屯溪六中。
  5.龙山实验小学毕业生(不含原黎阳小学毕业生)和戴震小学、奕棋镇各小学的毕业生升入隆阜中学。
  6.新潭镇各小学的毕业生升入新潭初中。
  7.高铁新区学校小学部的毕业生升入高铁新区学校初中部。
  (二)地段变动和调整的规定
  各小学毕业生实际住址变动的,可根据如下学区划分申请变动:
  1.实际居住在阳湖、洽阳(佩琅河以西)区域内的生源可申请变动到二中。  
  2.实际居住在滨江西路—新安北路—徽山路—苹果山路—北海路—西海路—占川河围成区域内的生源,视四中班额情况研定是否变动。若四中学位不能完全容纳变动学生,则实行电脑派位,未获得学位的学生仍回原对口学校就读。
  3.实际居住在滨江路以北、仙人洞南路—长干中路—跃进路—新园西路—仙人洞北路—徽山路—苹果山路一线以东区域内的生源可申请变动到五中。
  4.实际居住在江南区域的佩琅河以东,江北区域的滨江中路以北、新安路以东、黄山西路以南、新园西路—跃进路—长干中路—仙人洞南路一线以西的生源,视六中班额情况研定是否变动。若六中学位不能完全容纳变动学生,则实行电脑派位,未获得学位的学生仍回原对口学校就读。
  5.实际居住在西海路以北区域内的生源可申请变动到隆阜中学。
  6.实际居住在枧忠、三门呈地段的生源可申请变动到屯溪二中或隆阜中学。
  7.实际居住在新潭镇区域内的生源可申请变动到新潭初中。
  8.实际居住在市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居民子女可申请变动到高铁新区学校。生源名单由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供。
  学生家长申请变动,须持房产证和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于本学期结束前向所在小学申请。房产证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所有权人;户口本须反映房产所有权人与学生之间的关系。租房协议不可作为变动依据,随迁子女、拆迁户子女及其他有特殊困难的生源除外。屯溪区教育局要监督指导各小学做好上述变动生源的审核、登记工作。审核结果要以名单形式在各小学校园内公示一周,接受学生家长监督。公示后,屯溪区教育局将汇总名单于7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
  属外区县户口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挂靠屯溪户口的应服从统一安排入学;凡弄虚作假入学的,一经查实,必须立即纠正或另行安排入学,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外来生源及民办小学毕业生申请读公办初中的规定
  以下三种类型的小学毕业生于8月11日-8月22日到市教育局基教科办理登记手续,8月下旬再根据各校班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一)凡屯溪户口回屯溪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凭户口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初中新生入学登记表(有区县教育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办理登记手续。
  (二)外区县秋季进屯溪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户口本、劳动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居住证、住址证明、所在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学籍证明等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市直民办小学属屯溪户口的毕业生申请读公办初中的,凭户口本、房产证办理登记手续。
  鉴于2014年屯溪四中、六中师资和校舍严重不足,凡秋季外区县进屯溪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就近入学原则,由市教育局视各校班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初中招生计划
  (一)公办初中招生计划
  公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初中规模、划片对口小学毕业生数确定,考虑到民办初中招生造成生源变动,计划可能有所变动。公办初中招生计划如下:
  屯溪二中初中部毕业3个班,招3个班150人。
  屯溪四中毕业9个班,招9个班不超过500人。
  屯溪五中毕业8个班,招9个班不超过500人。
  屯溪六中毕业8个班,招8个班不超过450人。
  隆阜中学毕业1个班,招2个班80人。
  新潭初中毕业2个班,招2个班80人。
  (二)民办初中招生计划
  市直民办初中招生计划根据2013-2014年度年检结果制定,具体计划如下:
  黄山学校200人。
  新世纪学校200人。
  昱城中学360人。
  民办初中招生面向全市,市内其他区县民办初中也可在屯溪地区招生。
  四、初中招生工作日程
  (一)7月25日前,屯溪区教育局上报生源拟变动名册(见附表)。民办小学属屯溪户口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二)7月28日,全市各民办初中以小学为单位将招录的中心城区生源名单造册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三)8月1日下午,召开市直初中招生工作会议。民办初中将跨区县招生的生源信息以区县为单位造册上报。
  (四)8月2日后,市教育局下发各公办初中对口生源名册和民办学校录取名册(包括跨区县录取名册),各公、民办初中学校依据名册初步建立新生学籍。
  (五)8月4日至8日,相关初中学校组织复核变动到四中或六中的生源名单。
  (六)8月9日,各初中学校汇总上报复核后的变动名单。
  (七)8月10日,公办初中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统一于8月13-14日组织预报名,同时进一步审核每位小学毕业生的居住情况。
  (八)8月18日,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屯溪区各小学依住址申请变动到四中和六中的生源入学。
  (九)8月11-22日,办理外区县进入屯溪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和民办小学属屯溪户口的小学毕业生申请读公办初中的生源信息登记工作。
  (十)8月25日,各公、民办初中学校上报新生编班方案。
  (十一)8月28日,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外区县和民办小学申请读公办初中的生源入学。
  (十二)8月30日,各初中学校新生一律通过电脑均衡编班,编班结果于8月31日在校园张榜公布。各校完善学籍。
  五、初中招生工作纪律
  (一)各公、民办初中学校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切实规范初中招生行为,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和智力测试,不得预收报名费,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瞒报、谎报学籍信息。民办初中如有违规招生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计入2014-2015年度年检考察范围。各公办初中不得抢注学籍,不得违规卡扣生源造成“生籍分离”,不得违规接收不符合划片入学条件的学生,不得对学生家长作出招生承诺。公办初中如有违规招生行为,市教育局将通报批评。凡违规招收的学生均属无效招生,由市教育局重新组织招生或安排就学,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相关学校负责。
  (二)各校不得擅自出台与省、市教育局规定相违背的文件,不得拒收残障、培智学生。各民办初中的招生宣传广告须经市教育局审定后方可发布。民办学校收费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学生实行收费优惠的,要与学生家长签定协议书;学生报名后申请到其他公、民办初中学校就读,履行相关手续并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的,学校要退还相应学费,不得无故克扣。
  (三)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中小学要切实依法行政,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维护好群众利益和学生利益,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促进社会和谐。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按规定时间办理,规范招生秩序。各中小学要认真学习领会和掌握招生政策,并做好学生家长的宣传解释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严禁乱宣传、乱许愿等一切不利于招生秩序的不良言行。
  附件:屯溪区小学毕业生户籍、住址变动名册(样表)
     [此件请各中小学复印张贴宣传]


黄山市教育局
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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