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紧急通知
葫教通字〔2015〕10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杨家杖子开发区教育办、东戴河新区教卫局,学院附中、觉华岛联合学校和全市各普通高中:
近期,有家长反映个别高中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前进行了变相招生考试,此举严重地违反了《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招生和初中生毕业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5〕74号)中“各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不得违规进行招生宣传,不得在中招考试前录取学生。”和《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葫芦岛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葫政发〔2015〕16号)中“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本《实施意见》规定的各项政策,不允许违规宣传,不得在招生考试前招收、录取学生。严禁使用非正当手段,用金钱或其他优惠条件争抢生源。由违规宣传等产生的任何后果由学校负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和“严格规范各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不准跨考区招生。”的规定,并严重地扰乱了我市的招生秩序。经研究决定,现就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纪律要求如下:
1.全市各普通高中不得跨考区招生,要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不得违规进行招生宣传,不得在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前举办或变相举办招生考试,不得提前录取学生。已举办或拟举办提前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立即停止所有招生行为。
2.凡因违规宣传、提前举办招生考试而造成学生无法正常入学、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和造成社会影响的普通高中,将追究有关学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3.各县(市)区教育局(办)要加强对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宣传,加强对各初中参与提前招生行为的监管,对组织参与提前招生考试行为的初中要及时予以阻止。
4.全市各初中要广泛宣传、正确解读普通高中招生政策,不得组织参加任何提前招生考试。对参与违规招生考试的学生和家长进行说服教育,指导其按政策正确填报志愿,避免因对招生政策不了解而造成家长盲目听信违规宣传、违规报考而不能正常入学、无法取得我市普通高中学籍的结果。凡因不按招生政策填报志愿而造成不能入学或无法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责任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
葫芦岛市教育局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