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丽水中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下达
日前,丽水市2012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下达。2012年丽水市初中毕业班学生27099人,比上年减少2858人。未来三年,我市高中生源呈逐年递减趋势,今年丽水高中段学校招生规模比上年减少1786名。根据各县(市、区)、各学校申报情况,结合我市高中段教育发展实际和各招生学校师资结构、师生比、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建筑面积、生均图书、生均仪器设备、办学质量、上年招生情况等指标,统筹安排2012年高中段招生计划26175名,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计划11010名、综合高中2500名、中等职业学校12430名、成人中专235名。同时,丽水中学、缙云中学面向全市各县招收委培生人数跟去年持平各安排118名。
为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和顺利实施《丽水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今年普通高中部分学校(丽中、青中、缙中、云中)招生计划按每班不高于40人下达,中职学校招生计划按每班不高于50人下达。
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今年继续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择校费最高3万元。此外,择校生的考分要在划定的分数线以上。
各地各校将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并在招生广告(简章)和学生入学通知书上公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以及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对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代收费、住宿费实行全额或部分减免。“各校要按学费总额10%的比例提取专项经费用于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和优秀学生奖励,专款专用。”
为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各县(市)、各有关学校必须按照《丽水市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的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计划进行今年的新生录取、学籍注册工作,否则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因学校擅自招生所造成的后果由学校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