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73考试网
 3773考试网 - 中考网 - 各省中考 - 安徽中考 - 马鞍山中考 - 正文

2014马鞍山幼儿园小学初中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通知

来源:2exam.com 2014-5-16 9:53:17

各县、区教育局,各中小学、幼儿园(班):

为认真做好2014年幼儿园(班)、小学、普通初中、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工作安排

(一)幼儿园(班)

1.招生对象

凡我市城镇、农村户口年满5周岁(即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尚未入园的学龄儿童,可进入小学附属幼儿园或其它幼儿园大班接受学前教育。

幼儿园(班)招收本市户口、年满3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龄前儿童。

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至4周岁)25人,中班(4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或7周岁)35人。

2.报名时间

2013年9月1日至3日。

(二)小学

1.招生对象

凡我市城镇、农村户口年满6周岁(即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龄儿童,均应进入小学接受义务教育。

不满六周岁但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儿童,学区内公办学校有学额空缺的可以接受其入学,具体政策由各县区根据本区域实际制定。

2.招生办法

各小学招生必须保证本学区范围适龄儿童入学。按照省教育厅的规定,小学新生入学,要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相统一,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的原则。

适龄儿童必须持户口簿、房产证和所在地区政府发给的《入学通知书》到指定的小学报名,各学校在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系统中录取新生基本信息,并建立电子学籍。

3.报名时间

2014年7月5日至7日。

(三)初中

市区2014年初中招生政策按《关于马鞍山市2014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各县参照执行。

(四)特殊教育学校

特殊教育学校要认真做好生源状况的调查工作,保证聋哑和智障儿童按规定及时入学。

各县、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要积极配合特殊教育学校做好随班就读学生的调查工作,特殊教育学校每学年要全面掌握全市聋哑和智障儿童的入学情况。

二、几类特殊情况入学的相关规定

(一)特殊情况儿童、少年入学。城市拆迁户子女入学,流动人口人员子女入学、引进高级人才子女入学、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入学等特殊情况执行市教育局《关于妥善解决外来投资、流动人口、引进人才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问题的通知》(马教秘〔2012〕19号)文件精神。军人子女入学执行《马鞍山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

(二)特色班招生。除马鞍山市外国语学校初中英语特色班面向全市招生200名外,其他学校不得以实验班或特色班的名义进行招生。

(三)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凭有关证明,按正常入学办理:

1.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一方在学区内常住,父母的另一方是现役军人或在外地工作或出国定居;

2.父母离异者,子女随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常住的;

3.儿童、少年户口随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在学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都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及支边或出国人员;

4.儿童、少年户口单立、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其户口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四)婚后因无住房一直随父母三代同住一套房的家庭,其子女入学按学区内对待;实际不在一起居住的,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五)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或户籍与常住地不符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六)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只有户口(包括集体户口、挂户)确无住房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户口和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域的公办学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几点要求

(一)各县、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严格遵守《安徽省中小学行为规范》和《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的通知》(马教秘〔2013〕101号),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和招生行为,市教育局将对此进行暗访和检查。

(二)中小学学区公布后,各校必须按规定学区进行招生。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校不得随意更改本校学区范围。各幼儿园和小学不得招收不符合年龄规定的儿童入园、入学。

(三)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择校行为,各小学一年级招收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招生人数的5%,公办初中要努力实现零择校。民办初中严格执行市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

(四)建立公办初中择校生公示制度。2014年,市区凡公办学校的择校生,初中毕业时不得报考市二中和市红星中学。公办初中在新生入学两周内,分别将择校生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名单造册报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五)各小学、初中在招收新生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选拔,不得举办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要严格控制班级学额。

(六)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工作。要清理和取消一切歧视性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和民办中小学都有接收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的义务,除少数学区内生源爆满、学位不足的公办学校外,其他学校都应接收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并确保与我市学生享有同等待遇。

(七)各初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接收已被他校录取的初一新生。9月16—25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逐校审核初一新生学籍,市教育局将进行抽查。各初中(含完全中学初中部)做好审核准备工作,审核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八)为保证正常的招生秩序,各小学的《招生简章》必须经各自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在小学期终考试结束后,按统一时间张贴。幼儿园(班)的《招生简章》在8月下旬张贴。各小学的《招生简章》(须写清所招生的学区范围等),在本学区范围内醒目处张贴。

(九)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安徽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办法》(皖卫防〔2005〕111号),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时必须查验预防接种证,认真填写查验预防接种证登记报表,并存档备查。托幼机构和学校应当将查验接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在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及国家免疫规划要求接种的疫苗种类等。

(十)各幼儿园要坚持科学保教,坚决防止“小学化”行为,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各小学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小学一年级要坚持零起点教学,合理安排拼音、算术等教学进度,保证幼儿园和小学教育有机衔接,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逐校将对此进行专项检查,各县、区教育局要在开学一个月以后报专项检查情况。

严禁小学对入学新生进行知识性测试,一当发现将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市。

(十一)各校(幼儿园)应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招生工作,确保今年中小学、幼儿园(班)招生计划的落实。

含山县、和县、当涂县教育局要根据本县实际情况认真安排好辖区内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班)的招生工作,招生文件报市教育局备案。

 

 

马鞍山市教育局

2014年5月15日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163.com联系.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