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评定细则
● 思想品德
1.道德品质
⑴ 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⑵ 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尽自己所能,参与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实现复兴中华的中国梦,⑶尊敬师长,尊老爱幼助残,平等待人,与人为善;⑷ 同学之间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⑸ 关心集体,不做损害集体荣誉的事。
评价等级:
A 等:符合以上要求;
B 等:符合其中 4 项要求;
C 等:符合其中 2 至 3 项要求;
D 等:符合其中 1 项要求。(常有不尊敬师长的言行,与同学关系紧张 ;不认真参加或经常缺席各项集体活动,有三次以上有损集体荣誉的事。)
2. 法纪观念
⑴ 遵纪守法,不做法律禁止的事,为营造“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环境作出贡献;⑵ 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拒绝毒品;⑶ 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进营业性网吧,不浏览和传播黄色信息; ⑷ 维护公德,遵守交通法规,遵守公共秩序;⑸ 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⑹ 爱护有益动物,保护生态环境。
评价等级:
A 等:符合其中 5 项(含 5 项)以上要求;
B 等:符合其中 4 项要求;
C 等:符合其中 3 项要求;
D 等:符合其中1项要求。(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知之甚少,法纪观念淡薄,经常进入营业性网巴,曾因违反校纪校规受过处分。社会公德的观念差,常不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物、环保意识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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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素养
3.自我意识
⑴ 自尊自爱,自信自强;⑵ 严格要求自己,有上进心;⑶ 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保持心理健康;⑷ 不在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良好秩序。
评价等级:
A 等:符合以上要求;
B 等:符合其中 3 项要求;
C 等:符合其中 2 项要求;
D等:不符合以上要求。(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的意识淡薄,不能严格要求自己;不能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心理素质差;有损害学校良好秩序的行为,影响他人的学习、生活,曾受过学校通报批评或处分。
4.责任感
⑴ 诚信守信,知错就改,对个人行为负责,有责任心,做一个“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好公民; ⑵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劳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一年内不少于三次; ⑶ 珍爱生命,注意安全,不做有危险的活动;⑷ 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评价等级:
A 等:符合以上要求;
B 等:符合其中 3 项要求;
C 等:符合其中 2 项要求;
D 等:不符合以上要求。(常不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为人不守信用,言行不一,有错误不听人劝说对个人行为缺乏责任心;对不良的言行,缺乏斗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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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能力
5.学习态度
⑴ 有学习的愿望和兴趣,主动参与各种学习活动;⑵ 按时上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⑶ 认真预习、复习;⑷ 按时完成作业;⑸ 考试不作弊,不弄虚作假。
评价等级:
A 等:符合以上要求;
B 等:符合其中4项要求;
C 等:符合其中3项要求;
D 等:符合其中1项要求。(学习态度不端正,经常无故迟到、旷课,学习无计划;经常不能完成学习任务。)
6.学习能力
⑴ 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⑵ 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⑶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质量;⑷ 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⑸ 能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⑹ 具有初步的研究能力与创新精神。
评价等级:
A 等:符合其中 5 项(含 5 项)以上要求;
B 等:符合其中 4 项要求;
C 等:符合其中 3 项要求;
D 等:不符合以上要求。(上课不专心,不能发表学习上的见解;没形成学习反思的习惯,分析并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差。)
7.平时成绩
由7—9(上)年级五个学期各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期末成绩的总平均成绩,按百分制计算,85分以上为A等,75—84分为B等,60—74分为C等,60分以下为D等。
● 交流与合作
8.参与态度
⑴ 积极参与课内外各种合作形式的实践活动,一年内不少于两次;⑵ 虚心学习,不妒忌别人;⑶ 使用礼貌用语,态度友善,要讲普通话。
评价等级:
A 等:符合以上要求;
B 等:符合其中2项要求;
C 等:符合其中1项要求;
D 等:不符合以上要求。(较少参与课内外各种合作形式的活动,不懂得尊重并理解他人;使用礼貌用语较少,与人交流态度较差。)
9.合作能力
⑴学会合作,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⑵ 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⑶ 能倾听别人意见,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 ⑷ 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评价等级:
A 等:符合以上要求;
B 等:符合其中 3 项要求;
C 等:符合其中 2 项要求;
D 等:不符合以上要求。(与人合作较少,不能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自由散漫,不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合作能力差,只考虑自己的利益得失,不顾及他人。)
● 运动与健康
10.体质健康
⑴ 积极参加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⑵珍惜时间,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⑶ 市统测能达到初中生体质健康标准。
评价等级:
A 等:符合以上要求;
B 等:符合其中 2 项要求;
C 等:符合其中 1 项要求;
D 等:不符合以上要求。(不喜欢参加体育运动,尚未养成体育锻炼习惯;市统测不能达到初中生体质健康标准。)
11.锻炼能力
⑴具备一定的运动技能、锻炼健身能力和强健的体魄;⑵ 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⑶ 积极参加体育课;⑷ 积极参加课间操;⑸ 合理安排课外生活,积极参加课外活动。
评价等级:
A 等:符合以上要求;
B 等:符合其中4项要求;
C 等:符合其中3项要求;
D 等:符合其中1项要求。(未能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经常不参加体育课、课间操、课外活动。)
12.平时成绩
7—9(上)年级五个学期期末成绩总评:按百分制计算,85分以上为A等,75—84分为B等,60—74分为C等,60分以下为D等。
● 审美与表现
13.审美能力
⑴ 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⑵能选择一种艺术表现形式,创造性地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思想;⑶ 不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⑷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
评价等级:
A 等:符合以上要求;
B 等:符合其中3项要求;
C 等:符合其中1项要求;
D等:不符合以上要求。(难以形成健康的审美能力去感受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不能按要求选择一种艺术表现形式来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思想。)
14.表现能力
⑴ 积极参加艺术活动;⑵ 能选用一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评价等级:
A 等:符合以上要求;
B 等:符合其中1项要求;
C 等:能参加某些艺术活动,需要帮助才能按要求选用一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D 等:对参加艺术活动有困难,不能按要求选用一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