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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市区2013年中考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2exam.com 2013-5-28 9:07:03
南宁市市区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教基〔20086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考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3〕)4号)和《南宁市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方案》(南发〔2011〕)20号)精神,在总结我市近年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有利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有利于全面检查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和高中录取新生;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试招生工作原则

(一)实行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的方式,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参加升学考试以考生自愿为原则。不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由学校自行组织考查评价,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实行命题、审题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及命题与审题工作分离制度。

(三)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各科成绩和总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

(四)对全市初中毕业年级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重要依据。

(五)实施定向生分配制度,将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35%的名额,分配给承担地段生源的各初中学校。

(六)采取全市集中统一无纸化阅卷,市区考生统一划定考试成绩等级。

(七)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同时采取网上远程报名录取和现场集中报名录取的方式,两种方式同步进行。

三、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包括初中毕业考试和初中升高中考试(以下简称“中考”)。

(一)初中毕业考试及毕业标准。

凡取得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考试,初中毕业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9科。其中生物、地理科的毕业考试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的6月份进行,由学校自行命题组织考试;其他科目采用中考试题,实行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毕业考试不通过或不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可由学校在中考之后自行命题组织考试。

初中毕业标准:

1.自愿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成绩达到以下所有标准者准予毕业。

1)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科成绩均为D等以上(含D等),地理、生物科均为及格以上(含及格)。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上(含C等)。

2.参加学校组织考试的学生,各科成绩达到及格以上,且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上(含C等)准予毕业。

(二)中考报名。

1.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中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南宁市初中阶段学校正式学籍;

3)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4)身体健康;

5)具有南宁市常住户口。市属和城区(含高新区、经开区)所属学校的学生,如户口在南宁市市区(含高新区、经开区)之外地区,自愿在南宁市区参加中考的,可作为借考考生参加中考(具体报名办法另行印发)。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中考:

1)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在校生;

2)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役者。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考生报名时间:201341413,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

2)考生报名地点:各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在本校报名。有本市户口而在外地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和历届生,可作为社会考生在412413到户口所在地的市招生考试院、县招生办公室报名。社会考生报名时应交验考生本人的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初中毕业证书或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三)中考项目及办法。

中考以新课程的培养目标为参照,结合初中课程设置、课程内容、课程实施的实际以及对学生发展性评价的实践,构建一个能比较全面评价初中毕业生素质发展的三维框架,即学业考试成绩、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和特长鉴定。中考包括书面考试和技能考试。

1.书面考试。

考试科目、形式、赋分、时间及要求如下表:

科目

形式

赋分

考试时间

 

语文

闭卷

120

624

9:00-11:30

 

物理

闭卷

100

624

15:00-16:30

试题附部分公式。

不能使用计算器。

数学

闭卷

120

625

9:00-11:00

不能使用计算器。

化学

闭卷

100

625

15:00-16:30

试题附部分相对原子质量。

不能使用计算器。

英语

闭卷

120

626

听力9:00-9:20

笔试9:20-11:00

其中听力占30分,考试时间20分钟;笔试9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思想品德与历史

开卷

100

626

15:00-17:00

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合卷考试,其中思想品德占60分,历史占40分,可查阅自带的相关课本,但不能借阅。考生独立完成考试。

2.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包括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和体育与健康考试。

1)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

考试时间:5710日。

考试成绩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次。不达标者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2)体育与健康考试。

考试时间:51119日。

按照全市统一方案、统一组织,相对集中进行测试。考试分别设定身体健全考生和身体有残疾的考生评分标准,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跑、跳、投、民族体育和兴趣特长等五项中任选三项进行考试,每项赋分为10分,满分为30分。考生体育成绩计入中考总成绩后一并转换为总成绩等级。

(四)中考命题、阅卷与成绩呈现方式。

1.命题原则。

中考命题以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各科试题立足于教材,结合我市和广西社会发展实际,在试题中渗透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热爱家乡教育,社会主义价值观教育,诚信教育和环境教育等重要内容,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杜绝偏题、怪题。

2.命题要求。

1)由各学科教育专家联合命题。数学、物理科试题的平均难度为0.65±0.03,其他学科试题的平均难度为0.70±0.03;各科试题中,易、中、难题目的比例为6:3:1。(命题具体范围与要求另行制定)

2)建立严格的命题、审题制度和保密制度。全体命题和审题人员在工作期间至考试结束,实行全封闭管理。

3.阅卷。

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组建以市、县区教研部门教研员和学校优秀教师为主体的阅卷人员队伍,全市集中无纸化阅卷。建立严格的阅卷制度和保密制度,确保阅卷工作的客观、公平和公正。

4.成绩呈现方式。

笔试各科成绩划分为八个等级,原则上按考生考试人数划比例,即由高至低大约为:A+5%A10%B+15%B20%C+20%C15%D10%E5%

考试总成绩(即笔试各科成绩加上体育成绩)也分为八个等级,由高至低大约为:A+4%A9%B+19%B21%C+19%C15%D8%E5%

(五)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1.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为依据,根据学生日常评价和过程评价的基本原则,制定《南宁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采用ABCD四个等级来描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情况。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两部分,一是综合性评语,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二是评价等级,采用ABCD四个等级来描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情况。各校评为A等的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能超过本校初中毕业生总数的30%;,如要超过该比例,须由学校向市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等级评价定为D等时应极其慎重,不允许超过本校初中毕业生总数的5%

3.评定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凡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下(含C等)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评价为D等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一)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普通高中实行“自主选择、择优录取”的招生办法,即考生自主选择学校,市中招办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学生。

1.报名。

报名方式有三种,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规定时段内自主选择:(1)个人自助式报名。考生可在任何一台能稳定上网的电脑上自行操作,通过互联网进入指定报名网站实现网上报名;(2)在初中学校参与报名。考生可回到原就读初中学校,在校内通过计算机网络教室参与网上报名;(3)考生到指定的集中报名点报名。市中招办在市内设立4个集中报名点(市三中、市二十一中、市三十六中、邕宁高中),考生凭准考证到现场报名,市中招办工作人员协助考生报名。

2.查询。

报名开始前,市中招办在报名网站上提前公布市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方案、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学校简介、考生须知等信息,并根据工作进度分阶段提供中考等级成绩、中考等级成绩组合情况统计查询等服务,便于考生和家长提前熟悉市区普通高中报名的方法。在报名规定时段内,考生可通过网络报读市区内任何一所普通高中,市中招办将实时发布各普通高中当前的报名和录取信息,考生本人可根据查询的实时信息多次调整报名志愿或退出。

3.录取。

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办具体实施。

1)录取依据。

①学业成绩——中考总成绩等级和各科笔试成绩等级。

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③理化实验考试成绩。

2)录取原则。

按以下优先程序依次录取:

①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下(含C等),或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未达标者,均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②指令性计划。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科CDE者,不能被市二中、三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科DE者,不能被除市二中、三中外的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二科E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③指导性计划。考生单科成绩出现DE者,不能被市二中、三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E者,不能被除市二中、三中外的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三科E及以上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④在普通高中学校各批次录取时间段中,各招生学校先按照考生总成绩等级进行排序,在考生总成绩等级相同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单科成绩中最高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若两名考生最高等级的数量相等,则按照次一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依次类推。

⑤报考同一所学校的考生,如成绩各等级的数量完全相等,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的科目排列先后顺序,对单科等级高的考生依次录取。

⑥为提高报名录取效率,市区内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限定录取最低总成绩,各普通高中根据本校招生计划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市二中、三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指令定向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A等以上(含A等);市一中、八中、南宁外国语学校、十四中、沛鸿民族中学、三十三中、三十六中、邕宁高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指令定向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B等以上(含B等)。其他公办非示范性高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不设录取最低总成绩。

3)录取办法

采用“学校分时段,学生分批次”的录取方法。市中招办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和每批次考生报名情况择优录取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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