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读生入学报名条件及材料
借读生是指户口所在地为城阳区以外地区的适龄儿童。各学校在完成城阳区生源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如果还有剩余学位向借读生开放。借读生入学工作实施分区域管理,全区共分为6个区域,区城和城阳街道为1个区域,其他5个街道各为1个区域,由区教体局和各街道教委办共同管理。
借读生报名条件及所需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在我区缴纳社会综合保险的证明(社会保障卡或缴费票据)。
说明:劳务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签定或签发有效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前;个人社会保障卡缴费起始时间为2013年4月30日前。
2.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3年期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暂住证。
3.父母一方在我区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
说明:有私有产权房屋的,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有集体产权房屋的,需提供购房协议和购房交费票据;租住商品房的,提供房产处出具的正式租房合同、入学当年1月份至报名当月的水电费票据;租住集体产权房屋的,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入学当年1月份至报名当月的水电费票据。
4.户口簿及家长身份证。
说明:一是有私有产权或集体产权房屋的材料1可不提供;无私有产权或集体产权房屋的,以上四类材料,必须齐全;无私有产权或集体产权房屋的,以上四类材料不齐全或不合格的,不予接收报名。二是在山东省内的小学毕业的学生到我区初中学校报名需提供“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生证”。(由小学毕业学校从省学籍管理平台中打印,小学毕业学校盖章)
户籍不迁移,居住地跨街道迁移的城阳区户籍学生,其入学办法同借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