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普通中学、教育办、有关民办学校、机关各处室:
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号)(以下简称《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的意见》(青政发〔2012〕47号)以及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3〕16号)的要求,按照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有利于推动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发展的指导思想,现就2013年全区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中学生学业考试
(一)考试科目、日期和形式
2013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由考试科目、会考科目和考查科目三部分组成。
1.考试科目: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六科,在九年级进行。
考试日期:2013年6月11日(星期二)至13日(星期四)。
体育与健康考试按《2013年青岛开发区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统一考试工作指导意见》组织实施。
考试日期:2013年5月16日-18日(星期四—星期六)。
2013年英语口语和听力考试单独进行上机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15日(星期六)至16日(星期日),具体见教研室安排。
2.会考科目:历史在九年级考试,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在八年级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命题、制卷;区教体局统一组织考试、阅卷、发布成绩。
考试日期:历史学科为2013年6月12日(星期三),与考试科目一并安排。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为2013年6月17日(星期一);信息技术为6月18日(星期二)。
2012年八年级地理、生物两科会考成绩,继续按比例计入2013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信息技术会考考点设在各初中学校。
2012年未参加我区统一组织的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的现九年级新转入学生及户口在我区而在外地借读回区参加我区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的九年级学生,随2014年初中毕业生(现八年级)参加地理、生物结业考试,其成绩按同等比例计入学业考试总成绩。
3.考查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在九年级进行,由各初中学校组织。各初中学校在5月底前完成。
4.考试形式:思想品德实行开卷考试,信息技术实行上机操作考试,英语口语和听力实行上机考试,其它考试和会考科目实行闭卷考试。考查科目形式由初中学校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自行确定。
5.各科目原始分值及考试时间
科
目
项目 |
思想
品德 |
语文 |
数学 |
英
语 |
物理 |
化学 |
地理 |
生物 |
历史 |
信息技术 |
体育与
健康 |
原始分值 |
80 |
120 |
120 |
120 |
100 |
80 |
100 |
100 |
100 |
100 |
45 |
考试时间(分钟) |
90 |
120 |
120 |
100 |
90 |
90 |
90 |
90 |
90 |
30 |
过程评价30,升学体育考试15分 |
备 注 |
开卷
考试 |
|
|
|
|
|
|
|
|
上机
考试 |
英语笔试考试时间为100分钟,英语口语和听力上机考试时间为20分钟。会考科目中的历史、地理、生物考试成绩按30%记入九年级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信息技术考试成绩仅以等级形式呈现。
(二)考试命题、审题和阅卷
1.命题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向。学业考试命题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在关注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同时,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着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命题不设置偏题、怪题。
2.各学科命题难易适度。考试科目试题低、中、高三档难度比例确定为4:4:2,会考科目试题低、中、高三档难度比例确定为5:4:1,具体内容见各学科《学业考试说明》。
3.加强阅卷工作管理。建立阅卷人员回避制度,抽调各学科在职骨干教师参加阅卷工作。严格阅卷纪律,规范阅卷程序。加强阅卷点学校的管理,确保阅卷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三)成绩管理
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既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成绩,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我区初中学业考试的考试科目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成绩以及会考科目历史、地理、生物成绩以等级和分数两种形式呈现。等级成绩分为四个层次,划分标准为:根据参加考试学生的人数,成绩从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A等20%、B等40%、C等35%、D等5%(其中D等为不合格等级)。会考科目中的信息技术及考查科目成绩仅以等级形式呈现,成绩记入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技术成绩等级根据考试成绩另行划定,2008年及以前参加山东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并已经获得成绩的,其成绩等级等同于青岛市初中信息技术学业考试成绩等级。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2013年继续仅向各初中学校提供学生的学业考试等级成绩作为学生毕业的依据。学生本人可通过青岛开发区教育信息网网上查询系统免费查询自己的学业考试科目分数。
(四)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
初中学生参加学业考试,考试科目、会考科目、考查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达到合格等级以上方准予毕业;学业考试成绩为D等级的学生,由初中学校组织补考,补考合格者准予毕业。对合格毕业生核发毕业证书,补考仍不及格者发放义务教育结业证书。未经批准不参加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的考生,不发义务教育结业证书。
(五)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各初中学校要在对学生初中三年成长记录、学期评价的基础上,按照《青岛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指导意见》(青教通字〔2004〕17号)要求,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1.继续使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套件》,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要切实做好基础性发展目标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小组的评价、学科教师的学科学习发展性评价四个环节,并及时将综合评语导入评价系统。评价结束后,要打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用于学生参加高中学校招生报名。要提高评价质量,确保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
各初中学校需将九年级学生初中毕业综合性评语录入学籍信息系统(录到九年级第二学期位置),再导入综合评价套件中。各学校均要在中考招生报名工作开始之前完成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全部工作。
2.进一步加大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力度。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各项基础性发展目标必须均达到C级(含C级)以上。
二、全区普通高中招生
(一)招生计划
2013年全区公办学校初中毕业生5291名,全区普通高中面向全区计划招生2600名(其中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400名,民办普通高中200名)。公办普通高中计划划线招生2140名(包括艺体特长生44名,创新班招生80名);志贤中学面向全省招生400名(包括开发区内招生200名)。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招生2700名。
(二)报名条件
1.凡有本区常住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未被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必须是开发区户籍)。均可报考普通高中。
2.非我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招生报名、考试和录取。确需在我区参加普通高中报名、考试和录取的非我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居住证、区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证明(或营业执照)、私有房屋证明(或房产部门出具的正式租赁合同)、户口簿和以上证明复印件向初中借读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学校审核并报区局批准后,可报考我区各普通高中学校。证件不全不予录取。
(三)报名手续
1.普通高中、职业中专均面向全区招生,学生自愿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由初中学校集体到第一志愿学校报名。报名时须持以下证明材料:
(1)户口簿(非开发区户籍应届毕业生同时持家长至少一方的暂住证、劳动合同证明、私有房屋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3)综合素质发展评价表(由学校通过综合评价软件打印);
(4)中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和学生成长的标志性成果(包括各类竞赛、评优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够反映个人成长的其他成果资料等);
(5)享受加分、优待政策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见附件5);
(6)报考特长生的考生须持特长生合格证。
往届生同时还须持本区户籍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复印件。招生学校和各初中学校应审验好,并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
各招生学校应提前将考生登记表发给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组织考生将报名表一式三份填好,并持上述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到区局普教处审核盖章后,再到招生学校报名。普教处及各招生学校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户口在本区而在外地借读的九年级应届毕业生回区报考,需带户口簿、借读学校的证明信(并加盖借读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章)和上述证件及复印件到片内就近初中学校报名。学校要允许符合条件的在外借读的九年级应届毕业生回区报名。
2.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等所需费用全额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3.报名时间:2013年5月20日(星期一)至5月23日(星期四)
(四)志愿填报
考生可以兼报第一中学、致远中学、胶南三中、志贤中学,职业中专、青岛上海戏剧学院艺术学校。考生要按学校代码填写清楚报考志愿。报考普通中专的考生到区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报名,其志愿只能兼报职业中专和青岛上海戏剧学院艺术学校,不能兼报普通高中。若考生第一、二志愿没被所报普通高中录取,还愿意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录取,可填报服从调剂志愿。
(五)录取
录取的基本原则:普通高中严格按考生志愿、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
1.高中创新班招生录取。2013年我区第一中学和致远中学继续各招收40名创新班学生,只设一个志愿。创新班学生面向全区招生,单独设班。凡符合条件的我区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自愿报名。考生须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招生学校面试。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志愿报名人数,采取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的形式择优录取。志愿考生在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招生学校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为60分,具体面试时间见招生学校面试通知)。招生学校应在综合评价学生素质的基础上,按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加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享受指标生待遇),录满计划为止。志愿报考第一中学或致远中学“创新班”未被录取的考生,该志愿等同于第一志愿学校普通班志愿,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普通班录取,是指标生的考生普通班录取时享受指标生待遇。
2.普通生录取分两批次录取。具体为:
(1)第一批次录取。创新班学生录取结束后,再确定全区普通生录取工作线,在录取工作线以上按考生报考第一志愿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各普通高中招生学校首先按考生第一志愿和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划线录取2010名(第一中学招收1008名、致远中学招收581名、胶南三中招收421名)。线上录取未满招生计划的,以报考学校为单位在工作线下10分以内继续择优录取,仍未满计划的,不再降分录取,可参加第二批录取。
(2)第二批次录取。将根据考生的第二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招生学校先按剩余计划从第二志愿考生中录取,若考生调剂志愿高于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线10分者,第二志愿学校应优先录取该生,后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
(3)区职业中专按考生志愿分二次录取,第一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二次录取未被其他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未参加初中学业考试的学生不予录取。志贤中学和私立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由学校在我区招生工作办法的指导下自主组织并确定,但志贤中学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数线应高于市局规定的最低录取线。各高中学校严禁招收已被我区其它学校录取的考生;学校可根据宣传需要,自行设计招生简章,经区教体局审查同意后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