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办法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区2013年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采取“统筹安排、统一组织、一次计划、分批录取”的办法组织进行。区教体局在职成教办公室设立中职招生工作小组,统筹组织开展全区中职招生工作。 (一)区内生源招生 今年我区高中段学校招生采取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步报名、允许兼报、分别录取的办法组织进行。招生录取按学生选报学校和专业志愿、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学校及专业计划额满为止。主要工作安排: 1.部署安排。五月上旬,区教体局组织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安排全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 2.集中宣传报名。今年,区教体局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资料的印发实行审查备案制。区教体局从各招生学校抽调人员组成宣讲组至各初中学校对初三学生进行招生政策及专业选择的解读和指导。各初中学校要做好场所安排及学生组织工作,确保宣讲工作的有效开展。五月中旬,各初中学校持学生志愿等相关材料到区教体局中职招生工作小组办公室进行集中报名。 3.第一批录取。六月中旬,区教体局组织未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集中进行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同步进行,选用普通中专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为两天,考试后进行第一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各初中学校、招生学校按照要求组织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报到入学。凡未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无考试成绩和未填报职教招生报名志愿的学生,市局不予录取;凡未经市局统一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凡已被录取学生不得自行改报其它学校。 4.第二批录取。七月上旬,在普通高中招生基本结束后,对兼报普通高中但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体局根据学生志愿、考试成绩和各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情况集中录取到第一批录取计划不足的职业学校和专业。 5.业余成专招生。九月上旬,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结束后,各初中学校将因特殊原因未升学、需要参加业余成专学习的学生,收集好其基本信息及数码照片等有关材料,登记造册后一并转送当地成教中心校,由成教中心校负责组织搞好业余成专报名注册及教育培训工作。 (二)外地生源招生 鼓励具备条件的职业学校,在完成本地区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招收中西部地区考生。根据学籍管理规定,职业学校与外地学校开展联合办学的基本模式是:初中起点为“1+2”,高中起点为“1+1”;联办学校必须具备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并到区教体局报批备案。 (三)直升高职及普通中专招生 五年制高职(含三二连读高职)及普通中专与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不能兼报。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试、阅卷和录取工作由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单独组织。相关报名条件、程序及要求由区招考办网上发至各初中学校,由各初中学校组织开展宣传工作。有就读需求的学生,可按照要求通过区招考办选择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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