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教字[2015]47号
各区县、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国际海洋城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今年我市高中段学校继续实行“一考多取”的招生考试录取办法,职业学校招生与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均以初中学业考试成绩为依据,使用同一平台,统一录取。现就今年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类别
2015年,职业教育招生共有5个类别,分别是:
1.“3+4”高等职业教育,实行中职3年、本科4年贯通分段培养。
2.“2+3”高等师范专科教育,实行中职2年、专科3年连续培养。
3.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包括五年一贯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在高职院校连续学习5年或前3年在中职学习、后2年到高职院校就读。
4.学历类中等职业教育,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的学制1年或1.5年。
5.技工院校,初中毕业生,中级工学制3年、高级工学制4年;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高级工学制2年。
二、招生学校、专业及计划
2015年,全市具有招生资质的职业学校共12所,86个招生专业点,计划招生13800人,具体招生学校、专业及计划见附件1。其中,“3+4”本科、“2+3”高师、五年制高职的招生专业、计划(含市外职业学校)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限招收参加初中学业考试并达到一定分数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所有职业学校均面向全市招生,重点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时兼顾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及其他适龄社会青年等。市外职业学校在我市的招生专业、计划以市教育局高中段学校招生平台网站公布为准。
三、志愿填报
我市职业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方式,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全市高中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平台http://jyks.rizhao.cn/student),选报志愿信息,未在网站平台注册选报志愿的一律不予录取。每次志愿填报期内,考生可对自己的志愿进行修改。
1.志愿设置。
“3+4”本科、“2+3”高师和五年制高职分别设2个志愿,其他招生类别学校设3个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3个专业志愿,不设调剂志愿。
2.填报时间。
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25日-7月5日,考生可凭自己的考生号或学籍号、身份证号登录网站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市内外职业学校志愿填报。
第二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8日-28日。第一次未被录取的考生继续进行志愿填报。其他未参加初中学业考试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在本次志愿填报期间内登录网站进行注册并选报志愿,参加职业学校后两次录取。
第三次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13日-8月25日,所有未被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志愿填报。
考生个人直接到招生学校联系报名的,也可在招生学校指导下由考生本人在网站注册并填报志愿信息。
四、录取办法
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职业学校,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考试,依据志愿和成绩录取,未参加学业考试的不予录取。
1.录取原则。
全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3+4”本科、普通高中、“2+3”高师、五年制高职、中职和技工学校的顺序进行。为保证生源质量,“3+4”本科由市教育局在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以上划定录取分数线;“2+3”高师、五年制高职根据报考情况划定录取分数线;其他招生类职业学校不设分数线。所有录取均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其中,报考“2+3”高师需要面试的学校或专业,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的面试,面试合格的方能录取。已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其他招生类别的录取;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职业学校的录取。
2.录取时间。
提前批次录取时间:7月6日。本批次录取“3+4”本科试点学校及专业。7月8日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第一批次录取时间:7月10日。本批次按先后顺序录取“2+3”高师、五年制高职和中职技校。7月13日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7月18日向社会公布市内未录满的学校招生计划余额。
第二批次录取时间:7月29日-31日。本批次录取有招生计划余额的职业学校及专业。8月2日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8月12日向社会公布仍未录满的学校招生计划余额。
第三批次录取时间:9月1日前,为最后一次录取。
录取期间,考生可凭本人考生号和身份证号及个人设置的密码登录平台网站查询本人录取情况。
五、学籍注册
对已经投档录取但放弃就读的考生,招生学校要在每批次录取结束后及时进行确认,通过平台将“退档”考生数据信息报市教育考试中心。
9月1日前,各招生学校将正式录取新生信息导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招生管理模块。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要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为其建立学籍电子档案,并逐级上报学籍主管部门审批,完成学籍注册。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升高中段比例是衡量一个区域和学校教育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是普及高中段教育的重要环节。各区县、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关领导机构,落实目标责任制,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对学生的报考指导和服务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的招生任务。
按职普招生比例大体相当和普及高中段教育的要求,今年,市教育局继续将初中毕业生升入中等职业学校任务以初三在籍学生为基数,分解到各区县(见附件2),各区县任务完成数以市教育考试中心录取数据和学生实际报到注册情况为准。
2.抓好招生宣传。各区县、各学校要精心组织好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和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宣传职业教育在普及高中段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宣传优质办学单位和优秀毕业生,引导更多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氛围。各职业学校在招生期间要面向社会开放,接待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到学校参观考察。
3.严肃招生纪律。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外地学校、社会机构或个人,不准在我市辖区内招生;任何学校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招生;全市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组织,未经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不得限制和强迫学生填报志愿;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进行虚假招生宣传和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对非法招生、有偿招生等扰乱秩序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当事人及主管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1.2015年全市具有招生资质的职业学校、专业及招生计划 2.2015年各单位初中毕业生升中职任务指标
(附件1点击下载)
日照市教育局
201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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