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潍坊市教育局《2013年潍坊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潍教办字【2013】14号)精神,做好2013年我校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高中招生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诚信推荐、组合录取、多元录取、社会参与的原则。关注学生的个性、潜能和特长,落实新课程提出的“三维”目标,即知识能力,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以利于规范办学行为与新课程顺利实施,大面积、大幅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发挥招生对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选拔高素质、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合格学生。
二、招生计划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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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生 |
艺体特长生 |
合计 |
中加班 |
总计 |
其中 |
招生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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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招 |
择校 |
小计 |
统招 |
择校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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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生 |
推荐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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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7 |
263 |
1580 |
100 |
20 |
120 |
1700 |
120 |
1820 |
850 |
71 |
潍城区、奎文区、高新区、经济区【中加班面向全省招生(以潍坊市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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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一中为潍坊市首批五星级普通高中之一,根据教育局规定篮球专业可面向潍坊市招生,拟招收25人。
三、报名与考试安排
1. 报名时间: 4月25日~4月30日。4月25日~28日每天8:00~22:00为网络报名时间,4月27~30日每天8:00~17:00为现场确认时间。
2.志愿设置与填报:
考生志愿分两大类:普通高中志愿和中等职业学校志愿。普通高中志愿又分为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和民办普通高中志愿;其中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分为统招生志愿和择校生志愿。
第一志愿(统招志愿)填报潍坊一中的,第二志愿(择校志愿)可填报潍坊一中、潍坊中学、潍坊七中三所学校中的任意一所,第三志愿可填报潍坊国际学校、潍坊行知学校中的任意一所,第四志愿可填报潍坊圣源高级中学、潍坊滨海国际中学、潍坊实验中学中的任意一所。
我校志愿分为普通生志愿和艺体特长生志愿两类。考生只能选择一类。选择报考艺体特长类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体特长生考试并取得专业合格证。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在中考报名填报“考生类别”时填报“艺体特长生”;若填报“普通生”,则专业合格证作废。
4.报名程序:
(1)首先访问学校网站www.wffms.com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网上报名表,并上传考生本人电子照片;打印网上报名登记表。
(2)学生本人持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户口簿、网上报名登记表、报名费10元,学业水平考试费每科5元到潍坊一中道源图书馆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不得委托他人(包括其监护人)代报;考生只能到一所高中学校报名,严禁再到其他学校报名,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3)高新开发区所属初中学校不升学的和单独报考职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根据市教育局规定,由所在初中学校集体到潍坊一中办理考试报名手续。
注:①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需提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方可报考,现场确认时需持我校专业合格证。
5.关于借读生的报考
(1)户籍在中心市区而在潍坊市其它县市区就读(且有潍坊市初中学籍)、报考我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持户口簿、就读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等材料,到我校办理报名及确认手续。其可以参加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组织的实验操作技能、体育与健康科目的考试;其中在潍坊市各县、市参加实验操作技能、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及地理、生物等文化课科目考试取得的成绩,须经原就读学校所在县市教育局出具书面证明(并经分管局长签字后方可有效),于6月10日前交我校招生办公室后统一报市教科院。
(2)中心市区户籍但在潍坊市外就读、报考我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有效的户籍及学籍证明材料。户籍在潍坊市以外,因监护人来中心市区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申请报考我校的,须经户籍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出具证明,携带务工、投资经商及居住证明材料,于4月17-19日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审批手续后,到我校办理报名手续。
凡在潍坊市区以外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来我校报名、确认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①由就读学校及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等课程的考试(考查)证明(报名结束后由我校汇总后报市教科院);②由就读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初中各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能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各种标志性成果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我校制定综合素质认定标准,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由我校认定其综合素质等级并公示。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我市所有规定考试科目(包括文化课考试科目、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共12科)的学业水平考试;不参加的,我校不予录取。
6.考试时间安排: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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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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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
(星期三) |
语文(8:30-10:30) |
物理(14:00-15:30)
思想品德(16: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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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
(星期四) |
数学(8:30-10:30) |
化学(14:00-15:30)
历史(16: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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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
(星期五) |
英语(8:30-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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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
(星期六) |
地理(8:30-9:30)
生物(10:3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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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已经参加地理、生物两科或其他科目考试,但对某科成绩不满意的,可以申请再考一次,并以最好的成绩参加录取。
2. 因故未参加地理、生物两科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三年级学生,必须参加6月15日举行的考试。
四、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使用办法
从今年起市区学校改变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办法,将初中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直接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不再由高中学校重新认定。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录取时与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成绩等值对待。
五、实验操作技能等级的使用办法
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将实验操作技能单独作为一科纳入高中招生录取,考试成绩分为A、B、C、D、E五个等级,录取时作为单独一科,与思想品德、生物、历史、地理等值对待。
六、体育与健康成绩等级的使用办法
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将体育与健康单独作为一科纳入高中招生录取。考试成绩分A、B、C、D四个等级,在录取时与物理、化学学科成绩等级等值对待。
七、录取办法
(一)录取的基本依据和必备条件
录取的基本依据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认定等级。
录取的必备条件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为C等及以上等级。
(二)录取方式
采用综合录取、推荐录取、特长录取三种方式进行录取。
1.综合录取
该方式是最主要的录取方式,依据是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等级。把学生考试科目分为三个组合: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四科为第一组合(简称“语数英综”),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三科为第二组合(简称“理化体”),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实验操作技能五科为第三组合(简称“政史地生实验”)。
2.推荐录取:参见《潍坊一中2013年推荐生招生录取实施方案》
3.特长录取:参见《潍坊一中2013年艺体特长生招生及录取实施方案》
4.普通生的录取程序
(1)模拟录取。根据考生志愿、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认定等级以及招生计划分别确定指标生、统招生、择校生录取标准。
(2)正式录取。首先,录取第一志愿(指标生和统招生):①录取指标生。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照考生志愿和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②录取统招生。按照考生志愿和统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
然后,录取第二志愿(择校生):按照考生志愿和择校生计划,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
再根据择校生录取标准对照指标生录取标准,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录取标准不得低于我校择校生录取标准,凡按指标生录取标准不能完成指标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其剩余的指标生计划统一调出,作为我校的统招生计划。调整后再根据计划数调整统招录取标准和择校录取标准,循环录取。
5.普通生的录取办法
(1)按考生政史地生实验五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由高到低的排序,先预录取招生计划的160%;在预录取的所有考生中按考生的理化体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由高到低的排序再预录取招生计划的130%;再在由理化体成绩预录取的所有考生中按语数英综四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由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的100%录取。如因多个考生成绩并列,致使达到标准的考生人数超过计划数时,则将某个组合的标准提高一个等级后(提高顺序为政史地生实验组合、理化体组合、语数英综组合),划定第一条录取标准录取。
(2)若按第一条录取标准录取学生不足,则进行组合互补,按互补后的等级录取剩余计划。组合互补办法为:第一组合中的其中一科成绩下调一个等级后,可相应提高第二或第三组合中其中一科的一个等级;第二组合中的科目下调一个等级后,可相应提高第三组合中其中一科的一个等级。但是,不能通过降低第三组合中科目的等级提高第一或第二组合中科目的等级;不能通过降低第二组合中科目的等级提高第一组合中科目的等级。
若组合互补后达到第一条录取标准的考生数超过录取计划数,则从组合互补后的考生中按剩余计划数择优录取;若组合互补后达不到录取计划数,先录取组合互补后达到第一条标准的学生,再从剩余学生中择优录取到计划数。
择优原则为:同等情况下按原始成绩优先录取语数英、理化生等级高的考生;同等情况下按各科原始成绩等级优先录取A等科目多的考生。
八、录取结果公布
录取结果通过学校网站公布,考生可登录潍坊一中网站(www.wffms.com)查询录取结果。
九、照顾政策
1.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累计满10年,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须有军官证和师政治部证明,26军所属部队须有军政治部证明,下同),烈士子女(须有烈士证和市级民政部门证明),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如果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全部为A,则将其他科目中最低的一科提高1个等级。
2.作战部队、在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累计满10年,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数、英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
3.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华侨、港澳台胞子女(须有市级侨办或台办证明),少数民族子女(须有市级民族事务部门证明和户口簿),录取时将其综合素质等级提高1个等级。
4.对独生子女(须有独生子女证),根据《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推动体系的意见》(潍发〔2009〕20号)规定,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数最低的一科加5分后,再划分等级。
以上特殊考生政策只取最高一项。
注:外来学生(无市区学籍的学生)中的特殊考生,独生子女考生需带独生子女证到潍坊一中招生办公室审核,学校汇总后报教育局;其他类型特殊考生需带有关证明材料于 4月30日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
十、保障措施
高中招生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面大,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我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履行高中招生工作的职责,全面落实市教育局高中招生工作意见。同时,纪检组将在整个招生录取期间认真对待考生的申诉,真正起到监督作用,确保我校2013年招生的严肃性、公开性、公正性、公平性。
十一、联系方式
网址:www.wffms.com;招生咨询电话:7516651,7516778,7516701。
中加班招生咨询电话:7516697,7516690。艺体特长生招生咨询电话:7516752。
附件:潍坊一中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机构
为了做好我校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我校特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机构,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司其职,确保今年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
一、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于允锋 杨树清
副组长:于善胜 单振华 赵瑞涛 鹿永刚 吴彦华 迟桂升
成 员:曹燕云 李兴基 李冠兵 魏鲁东 张吉刚 宫忠胜 殷梅 郭晓梅(社区代表) 田世华(社区代表)张则香(社区代表)曲振国(社区代表) 曲成祥(社区代表)焦天民(社区代表) 李斌(社区代表)
二、领导小组下设三个机构
1. 宣传组
组 长:武宏伟
成 员:王 忠 赵丽霞 李晓妮 郭晓梅(社区代表)田世华(社区代表)
2. 招生办公室
主 任: 鹿永刚 副主任:殷梅
成 员:李冠兵 李兴基 袁霞 汤育红 李荣 孟庆华 焦学通 王宝强 辛鲁燕 李娜等。
下设咨询处,咨询处电话7516651、7516778、7516701
联系人:李娜 辛鲁燕
3.纪检组
负责人:赵瑞涛
成 员: 殷美臻 杨 凯 魏伟波 张则香(社区代表) 曲振国(社区代表) 曲成祥(社区代表)
三、组织机构职责
1. 招生办公室:负责报名、考生材料的收集、登记、数据的管理等工作,负责为招生录取提供准确的材料与数据及招生、录取期间的日常事务,同时负责接待家长、社会的来访和解答有关咨询事宜。
2. 宣传组:通过学生、学生家长会及媒体等各种渠道,及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宣传公布各项招生政策和我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公开招生录取结果。
3.纪检组:由学校领导和德高望重的教师与学生家长代表组成,对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复议以及对招生录取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规现象进行调查处理。
潍坊一中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