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及2016年中考改革(试行)相关工作的通知》(咸市教基〔2015〕10号)文件规定,现将《咸宁市2015年普通高中
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咸宁市2015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
工作实施方案
咸宁市教育局
2015年4月10日
附件:
咸宁市2015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及2016年中考改革(试行)相关工作的通知》(咸市教基[2015]10号)文件精神,为积极推进全市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进一步抓好学校课余体育训练和学校艺术团队建设,更好地开展学校体育和艺术活动,丰富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为国家培养体育和艺术后备人才,今年我市将继续在部分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
一、招收项目
体育: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等。
艺术:声乐、器乐、舞蹈、综艺、书法、美术等。
二、招生学校
具备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以下简称特长生)的普通高中,须按要求先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见附表1),经审查批准并向社会公示后才具备特长生招生资格。省市示范高中及省体育特色项目学校必须申报招收特长生。学校申报截止日期:2015年4月25日。报送地点:咸宁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以下简称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三、招生计划
2015年各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参照2014年市教育局下发的招生计划总数按比例要求申报。特长生招生计划纳入学校招生总计划,仅限于学校招收特长生。
省体育特色项目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招生总计划的6%(项目不超过3个);省、市级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分别不超过本校招生总计划的4%(体育项目不超过2个),其他具有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分别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总计划的3%(体育项目不超过2个)。
首批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高中)必须申报足球项目及计划,鼓励其他具有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申报足球项目及计划。
四、报考条件
1、在初中阶段,参加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组织的各项体育艺术比赛中,体育单项获个人(或集体)前3名;艺术项目获个人(或集体)比赛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参加特长生该项目测试。
2、在初中阶段,参加省、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体育艺术比赛中,体育单项获个人前8名,集体项目获前6名的;艺术项目获个人(或集体)比赛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的考生可申请特长生该项目免试。
五、资格认定
(一)报考资格认定
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认定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具体负责。
1、符合特长生报考(免考)条件的考生,在所在学校领取并填写《咸宁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报名申报表》(见附表2),于5月25日前将登记表交所在学校(一式三份),同时上交个人的获奖证书。申报名单须在学校公示一周。
2、各地各校于5月30日前将填写的《咸宁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报名申报登记册》(见附表3)和特长生报名申报表及原始证件交属地县(市、区)教育局体卫艺股,其中温泉城区学校(市直学校)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查。个人项目提供奖状原件,集体项目提供由学校盖章确认的与奖状原件相符合的复印件(其中获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组织奖项的要提供成绩通报原件)。
3、各地将具备特长生申报资格的考生名单登记表与登记册汇总成电子文件和相关原始证件,于6月5日前统一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复核确认,并办理特长生测试准考证(免试证)。
4、实行“谁审核、谁签字(盖章)、谁负责”的制度。考生身份认定、相关原始证件的真实性由项目涉及的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生效,各学校和相关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录取资格认定
1、具备特长生报考(免考)资格的考生,根据招生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凭测试准考证(免考证)和身份证到所报考学校参加项目测试(或登记)。每名考生只能参加一所招生学校一个项目的项目测试(或登记),考生不得同时参加多所招生学校多个项目的测试(或登记)。
2、具备招收特长生资格的普通高中才能组织项目测试并根据测试成绩确定合格生源。特长生的测试工作由招生学校具体组织。省级示范高中特长生测试由市教育局负责监管,市级示范高中及其他学校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监管。各地各校测试工作要公平、公开、公正,对测试合格及免试的考生要发放合格证书(合格证由招生学校制订),合格证书发放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校招生特长生招生计划数的4倍。
3、各校要成立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测试工作方案(含测试项目、测试时间、测试要求和工作程序等),方案要面向社会公布并于5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全市测试工作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25—30日。测试合格名单和免试名单应在测试完后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具体时间要求是:省级示范高中测试完的当天上报,市级示范高中及其他学校在测试完后两个工作日上报。市教育局对测试合格名单和免试名单予以公布,获得确认合格的考生才具备特长生录取资格。具备特长生录取资格的考生才能享有特长生录取政策。
4、各招生学校于2015年7月5日前将本校取得特长生录取资格的考生信息通过WEB信息平台(具体方法另文通知)报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于7月15日前在咸宁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考生可以查询相关信息。
六、录取办法
1、具备特长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在首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报考学校。不在首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报考学校的特长生,不享受特长生招生政策。
2、具备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要依据该校招收特长生的计划数,对已填报该校志愿并具备符合录取条件的特长生要按照中升学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符合条件并已投档的考生,招生学校必须予以录取。对未取得特长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为特长生。
3、特长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各校特长生录取完毕后,须将录取名册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备案。
4、特长生的中考分数投档线为考生所报考的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5%。
七、组织管理
1、各地各校要做好特长生招生政策宣传,落实特长生招生政策,要严格按程序按计划和项目招生。严格组织好特长生报考资格审查、现场测试及录取资格的认定工作。各类审批手续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过时视为自动放弃特长生录取资格。
2、各地各校要加强特长生测试现场的组织与管理,要制定应急预案,明确测试学校校长是现场测试(组织和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测试现场要设定临时医疗救护点,确保考生交通和测试安全。
3、各地各校要严肃考纪考风,严防违纪舞弊事件发生。要加强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的单位,相关责任人要按有关规定,追究其单位责任,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失误和恶劣影响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
市教育局监督电话:办公室8256168,监察室8180209,体卫艺科8253719,督导办8264303。
4、加强特长生招生录取专项督导检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对各地各校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八、加强特长生的后续培养和管理
招生学校应加强对特长生的培养、训练;新招的特长生须与招生学校签订《特长生管理协议书》,协议书各款项由招生学校根据本校培养和训练要求制订,特长生须严格履行协议条款参加训练和比赛。招生学校要为特长生建立成长跟踪档案,以考核特长生三年期间培养成果。市教育局将配合招生学校加强对特长生发展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附表:1、咸宁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学校申报表
2、咸宁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报名申报表
3、咸宁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报名申报登记册
4、咸宁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表1:
咸宁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
学校申报表
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
学校情况
(体育、艺术师资,设施设备及办学成果,可附页) |
2015年 月 日 |
|
招生项目
及人数 |
体育项目 |
人数 |
艺术项目 |
人数 |
|
|
|
|
|
|
|
|
|
|
|
|
|
|
|
|
小计 |
|
小计 |
|
|
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意见 |
2015年 月 日(盖章) |
|
市教育局审批意见 |
2015年 月 日(盖章) |
|
|
|
|
|
1、 省示范高中直接报市教育局备案。
市示范高中及其他学校经当地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审批。
附表2:
咸宁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报名申报表
县(市、区): 省编学籍号: 报名号:
|
毕业
学校 |
|
姓名 |
|
性别 |
|
相 |
|
|
特长类别 |
|
特色项目 |
|
报考学校 |
|
片 |
|
家庭住址 |
|
联系电话 |
住宅: |
|
手机: |
|
证书清单 |
比赛名称 |
|
参赛项目 |
|
签收人:
2015年 月 日 |
|
比赛时间 |
|
名 次 |
|
|
主办单位 |
|
等 级 |
|
|
本人已充分了解有关特长生的招生政策,自愿申报特长生招生,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本人承诺,一经录取,遵守学校关于特长生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学校要求参加训练和比赛。
考生签名: 家长签名:
2015年 月 日 2015年 月 日 |
|
学校意见 |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
市教育局意见 |
|
该生为本校应届毕业生,上述获奖属实。已于2015年 月 日至 月 日在本校公示。同意报考。
校长签名:
(公 章)
2015年 月 日 |
审核人签名:
(公 章)
2015年 月 日 |
审批人签名:
(公 章)
2015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注:1、此表作为高中招收特长生的依据,录取存入学生档案,各校自行打印。
2、考生只填写初中阶段最具代表性的一项具有报考资格的比赛。
3、比赛获奖证书原件附在表后,特长生申报时必须同时提交主办单位盖章的秩序册、成绩册。
附表3:
咸宁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报名申报登记册
县(市、区): 学校: 填表人: 审查人:
|
中考报名号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日 |
特长生类别 |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此表由各报名学校填写(一式三份),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县市区教育局体卫艺股、学校各存一份。
2、同类别的情况应相对集中登记造册。
附表4:
咸宁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招生
工作日程安排
|
日期 |
内容 |
责任部门 |
|
4月25日前 |
学校申报招生资格及招生计划 |
有关高中学校
县市区教育局 |
|
4月30日前 |
审核并公布具备招收特长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及招生计划 |
市教育局、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
|
5月10日前 |
招生学校制定特长生招生(测试)工作方案并公示 |
招生学校 |
|
6月5日前 |
特长生招生政策宣传,完成特长生报考资格审批认定工作,具休安排如下:1、5月25日前全市初中组织特长生宣传工作,组织符合特长生报考(免考)条件的考生,在所在学校完成报名手续;2、5月30日前各初中学校完成本校特长生审批认定工作,并上报到各县市区教育局(其中温泉城区学校(市直学校)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查;3、6月5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完成本地的特长生审批认定工作,并上报到市教育局体卫艺科;4、6月10日前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完成特长生报考资格审批认定工作,制作准考证(免试证)。 |
各初中学校、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
|
6月25-30日 |
招生学校组织特长测试及免试生登记 |
招生学校 |
|
7月5日前 |
颁发特长生测试合格证,招生学校上报合格特长生(含免试生)名单 |
招生学校 |
|
7月6日 |
公布取得录取资格的特长生名单 |
市教育局 |
|
7月8日至7月15日 |
特长生录取、录取的特长生备案 |
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学校、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