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草表
孝感市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草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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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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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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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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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书
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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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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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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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 |
志愿顺序 |
学校名称 |
学校类别 |
计划形式 |
备注 |
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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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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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高中、县(市)区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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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计划生、分配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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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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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 |
第一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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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普通高中 |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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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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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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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 |
第一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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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一贯制、“3+2”学校(专业) |
高职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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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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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 |
第一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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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 |
中职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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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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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志愿一经填报,并经考生和家长签字(不得代签)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因考生及其监护人原因,造成志愿错填或漏填,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第一批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投档时,先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先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先投分数较高、排序在前的考生)。对单个考生投档时,按照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当计算机检索到考生填报的普通高中有计划余额,考生档案即投到这所普通高中。
考生在填报第一批次学校志愿时,特别要注意志愿顺序,要根据自己中考成绩,慎重选报,尽可能将有意向就读的学校志愿填报在前面。
3. 第二批次也实行“平行志愿”,具体投档办法参照第一批次。
4.第三、四批次录取:根据中、高职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按考生志愿顺序录取。
5.考生所在学校必须将此原始表妥善保存,以备核查。
考生签字: 考生家长(监护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督促家长签字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