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区2013新疆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新教职成办〔2013〕1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相关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
2013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毕业证审核验印工作定于2013年6月3日至7月3日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审验提供的材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资格审核表》一式两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两种表格均用A3纸打印)、录取新生登记表、计算机等级证书或通过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考核成绩单。学校在办理毕业证审验前,需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2013届全部毕业生信息后,方可前来验印。
转学的学生,需提供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的转学批复;变更姓名的学生,需提供本人原籍派出所户籍证明;转专业的学生,需提供学校同意转专业的文件批复;学制为1-2年的高中毕业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原件。
二、毕业证书填写要求
(一)各学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排列顺序,应与上报的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保持一致或与录取花名册顺序一致。
(二)填写毕业时间要求:秋季毕业生应填写为每年的七月十二日;春季毕业生填写毕业证为每年的一月十五日。
(三)民语言毕业生毕业证书的填写汉语部分使用打印方式,民语部分可使用书写方式。书写时可使用黑色碳素笔,字迹要工整,不得涂改。
三、毕业审验时间要求
请各职业学校参照2013年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资格审核时间安排(见附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审核验印。
联 系 人:张雅轩 阿依仙木古丽
联系电话:0991-7606216 7606217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安排表
2013年5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