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73考试网
 3773考试网 - 中考网 - 各省中考 - 山东中考 - 烟台中考 - 正文

2014烟台芝罘区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实施办法

来源:2exam.com 2014-5-7 9:06:09

附件3

芝罘区2014年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鲁政办发〔2008〕2号)文件精神,实施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一、自主招生的意义
实施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是深化高中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自主权、促进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它改变以往单纯以学业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选拔录取方式,是建立高中招生多元化录取方式的重要探索。实施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有利于提高普通高中办学积极性,促进普通高中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落实课程方案的同时办出特色。各初中、高中学校必须对此有充分的认识,积极推进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
二、自主招生学校范围和招生比例要求
全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均要实施自主招生工作。
凡属省级规范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其自主招生比例为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3.3%;非省级规范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其自主招生比例为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自主招生的程序
1.学校要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校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自主招生录取方案和实施办法。领导小组成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名单由学校研究确定,并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后,报区教体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2.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放在统招生录取结束后进行。按自主招生计划学生数的1.1倍,在各高中的统一录取分数线下30分以内,优先按成绩和考生的报考志愿,在基础素养评价结果是等级为A或者B、且标志性成果翔实丰富的考生范围内确定资格考生。
3.录取名单确定后,在所在初中学校进行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体局备查。
四、保障措施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要严格按照既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学校,要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工作人员,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做出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的初中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各高中学校要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自主招生方案,向广大学生和家长公布,并报区教体局备案。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163.com联系.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