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说明
一、报名范围
山东省内户口和符合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的山东省外户口学生,在保证读完普通高中且参加山东省高考的前提下(在高中入学时要与学校签订协议),可以报考普通高中。
二、志愿批次和设置
2015年,开发区考生普通高中志愿设志愿一、志愿二两个志愿,每一个志愿均可选择“烟台二中”或“开发区高级中学”。
三、录取
填报了两个不同志愿的考生,如分数达到“志愿一”统招录取线,根据“志愿一”和计划数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若未被“志愿一”录取且达到“志愿二”统招录取线,则根据“志愿二”和计划数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如只填报一个志愿或两个相同志愿,则只能参加该志愿录取。如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则视为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资格。
四、说明
1.选填了各类“3+4”志愿且被录取的考生,所填写的全部普通高中志愿自动作废,不能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2.所有被普通高中志愿录取的考生,均注册相应普通高中学籍,不再参加其他志愿录取。
3.符合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由学校自主招生录取。
五、咨询电话
录取期间,考生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开发区教体局:6396782。烟台市教育:2118675。也可登陆网站(
http://www.ytedu.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