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杭州市教育局公布幼儿园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市民征求意见。
具体内容有:杭州市区幼儿园招生对象是,入园当年的8月31日前已经年满三周岁的杭州市区户籍幼儿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各类幼儿园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原则上为每年6月第一周的双休日。
市区常住户口幼儿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居住地(以居住证和临时居住证为依据)所在区教育局负责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入园。
幼儿园招生工作总体按照“就近入园”和“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市区户籍幼儿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由教育服务区幼儿园优先安排入园;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居住地(以居住证和临时居住为依据)、工作地、社会保险缴纳地三者一致的幼儿,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同类幼儿中优先安排。
各幼儿园应在统一招生后两周内向报名家长告知录取情况。幼儿园新生录取工作原则上要求在6月底前结束,个别需作调整的,8月底前完成。原则上民办、部门办幼儿园已录取的幼儿,其它幼儿园不能重复录取。
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可以登录杭州教育网(www.hzedu.gov.cn)查看。公示时间是2014年4月17日—4月23日。如果对方案有意见建议,可向杭州市教育局提出。联系电话:87025565。电子邮箱:hzyejy@126.com。
来源: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