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
(一)招生范围
市直普通高中、高新中学、民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县属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区招生。
职业技术学院、中专学校、职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
(二)招生计划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统招计划、定向计划,综合高中、体育(艺术)实验班全部为统招计划,均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中专学校、职业高中的招生计划由省上下达。其中,普通高中统招计划和定向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1.统招计划。参与定向招生的学校,除定向计划外,剩余计划全部为统招计划。未参与定向招生的学校全部为统招计划。按照中、省相关规定,2015年起,全市公办普通高中不再招收择校生。省示范高中和省、市标准化高中不再招收自主保送生。
2.定向计划。2014年被列为定向招生的学校继续实行定向招生;县内省示范高中和省标准化高中达到2所的县区,再新增1所学校参与定向招生,每所学校定向招生比例不少于10%。定向计划由县区教育局研究分配到薄弱初中,并将分配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榆林中学、榆林实验中学、榆林市第十中学划片面向县区和榆林八中、榆林十一中招收定向生。三所学校定向招生比例不少于10%,具体分配方案由市教育局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