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荐报名程序
1.报名采取学生自愿和院校审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学生根据《新疆大学2013年中职定向师资班直升本学生招生简章》,自愿选择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考,并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请。
2.推荐院校应根据考生报考范围、报考条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2013年自治区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直升本科定向免费师资班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2013年自治区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直升本科定向免费师资班拟录取学生名单审核表》,《2013年自治区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直升本科定向免费师资班学生推荐表》,按要求须附推荐学生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院校于2013年5月10日前向我校集中推荐。推荐前各推荐院校应以张榜公布和校园网公告的方式将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一周。
3.推荐人数不超过推荐专业当年本校专科毕业生数的10%(若个别学生书面声明放弃报考,后面的学生可依次递补)。
4.我区普通高职(专科)院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的士兵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可到我校进行报名考试。
5.我校须对各推荐院校推荐的学生情况进行复核,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并报自治区教育厅。
五、考试录取办法
1.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等多种形式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和综合素质,具体考核方式视报名情况而定。
2.考试安排:
笔试时间:2013年5月18日(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高等数学(公共课)和专业综合(专业基础课程)
序号 |
专业名称 |
考核科目 |
公共课 |
专业课 |
1 |
机械工程 |
高等数学 |
机械设计基础 |
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高等数学 |
C语言程序设计、操作系统 |
3 |
旅游管理 |
高等数学 |
旅游学概论 |
3.对于获得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生学科竞赛及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自治区一等奖的学生,可予免试入学。
4.对于获得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和全国高职高专职业技能大赛自治区级奖项的学生,在达到基本录取条件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
5.根据考生选拔成绩(选拔考试成绩)的排名,实行择优录取。
6.拟录取名单以张榜公布和校园网公告的方式在校内公示一周,公示后拟录取名单按要求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
7.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公示后确定录取名单,由我校根据已确定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学费标准
参照自治区免费师范生政策执行。
七、学籍管理
1.中职定向师资班直升本学生进入相同或相近专业本科三年级学习。
2.学校为中职定向师资班直升本学生制定专门培养方案,以整班培养为宜。如录取人数不足以单独编班,可插入本科三年级相同或相近专业培养,单独制定培养方案,进行针对性培养。培养目标为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
3.中职定向师资班直升本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同时申请享受其他国家、自治区以及高校设立的奖、助学金政策。
4.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全日制本科生教学、管理规定对直升本学生进行统一管理。中职定向师资班直升本学生不得申请转学、转专业。
5.培养过程中实行“过程淘汰”制度,对培养过程中达不到考核要求的,将予以劝退。
八、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
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按照教育部及新疆大学有关规定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九、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新疆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0991-8585671
十、其他事项
1.被录取的学生必须与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培养院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2.凭录取通知书、定向培养协议、准考证、专科毕业证书及本人档案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在学生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胜利路14号
邮政编码:830046
新疆大学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