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计划*:
2009年计划接收“专转本”学生650人,其中
汉语言文学(文秘) 文科类 40人
会计学 文科类 30人
会计学 理工类 20人
旅游管理 文科类 50人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科类 30人
国际经济与贸易 理工类 20人
动物科学 理工类 35人
动物医学 理工类 35人
园林 理工类 45人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理工类 50人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理工类 50人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工类 50人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理工类 50人
化学工程与工艺 理工类 50人
环境工程 理工类 45人
土木工程 理工类 50人
*最终计划以省教育厅文件公布的为准。
二、选拔对象:
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 (2007级)、三年级(2006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经所在学校推荐均可参加“专转本”选拔。
三、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每门专业基础课学习成绩应达到良好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3)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四、报名办法:
(1)报考“专转本”学生要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对照我校公布的专业及专业 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所划分的十一个学科门类,在本学科门类中选择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得跨学科门类报考。
(2)学生向所在学校申报,并按规定程序和相关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3)申报“专转本”的学生,由所在学校根据报考条件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其资格。
五、选拔规则:
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
(1)对符合报考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不超过学校各类别招生计划数的105%—110%的比例提出调档;
(2)对专业志愿符合专业选拔要求的考生,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按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
(3)对跨大专业门类、专业基础课不符合选拔要求的不予录取;
(4)“专转本”录取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由我校向推荐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并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六、办班地点与收费:
(1)“专转本”学生均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就读;
(2)“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3)“专转本”学生按专业单独组建新的班级教学;
(4)“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同专业其他本科学生实行相同标准(13000元/生·年)。
七、学籍管理与毕业:
(1)被我校录取的“专转本”学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或报到后要求返回原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2)“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我校其他本科生同等待遇;
(3)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专转本”学生毕业时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颁发文凭,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扬州大学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咨询方式:
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514—87971626,87991290
网址:www.yzu.edu.cn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电话:0514—87993999,87997337,87978108
网址:www.yzuglxy.edu.cn